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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订
    《实施医药云商战略合作项目三方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5-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2015-028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订

      《实施医药云商战略合作项目三方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签订的战略合作项目投资意向书属于协议三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意向书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 本次拟签订的战略合作项目投资意向书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拟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赛柏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实施医药云商战略合作项目三方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现将该协议(草案)主要框架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各方

      甲方: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其发行的股票分别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股份代码:00874)、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码:600332)挂牌上市,是集医药、工业、商业、科研于一体的上市公司100强企业。公司主要从事:(1)中成药、天然药物和生物医药的研究开发、制造和销售;(2)西药、中药和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和进出口业务;(3)大健康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

      乙方: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略)

      丙方:北京赛柏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快速成长的医药行业新媒体网络公众平台,赛柏蓝拥有由医药行业专业人士形成的巨量粉丝资源,涵盖了医药产业链纵向的上中下游以及政府部门、投资机构等横向领域。

      甲方、乙方、丙方合称协议三方。

      二、合作意向概述

      本次签约,将重点打造“微商”升级版“医药云商”,通过医药云渠道建设,将医药生产商所生产的产品与医药电商伙伴的战略合作,将线上渠道有效归拢,实现线下传统医药分销网络与线上医药电商分销网络的互联互通,包括线下的批发、分销、仓储、配送,线上的自营网店平台、第三方平台、微商等各类可实现有效销售的销售端有效覆盖,形成云仓储、云配送、云分销、云服务,达到医药云渠道全覆盖医药云终端。

      三方将实施医药云商战略,通过微创业、云渠道与云终端,实现云终端、物终端和人终端三大终端互动互补、相辅相成,促进销售。

      三、合作意向主要内容

      1、共同投资设立独立于甲乙丙三方的法人实体(医药云商公司)。具体投资金额以及持股比例后续细化。

      2、新设立云商公司与现有甲乙丙三方各自定位。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产品)供新设立的医药云商公司分销推广,甲方是医药云商公司的产品提供商;乙方提供医药电商渠道分销网络资源和符合医药保健品销售的,国家法定的各类资质条件,实施云商公司分销推广的系列产品的云仓储、云配送、交易结算等,作为医药云商公司的分销服务商;丙方为云商公司提供实施基于微信移动互联技术条件下的移动端入口。

      3、三方资源支持。甲方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优质产品;乙方提供与已经合作的各大医药电商平台线上分销网络资源,实现甲方产品的线上渠道的覆盖,提供在全国已经和即将签约的近3万家O2O药店的线下资源,以及共享乙方集团公司体系内分布于全国各地的传统分销配送资源,实现线下分销网络的覆盖;丙方提供并组织组建分布于全国各地的医药人“粉丝”资源(含药品代理商、营销人员、医药自然人、微商群体、药店店员及店主等),逐步实现转化,转化成医药云商公司云渠道建设的云渠道成员,参与三方共建云渠道中所属产品的营运推广工作。

      4、三方同意在本意向书签订后的三十个工作日之内成立医药云商战略实施合作工作组和实施定期沟通机制,就本协议项下的各类具体工作事项进行商定,并逐步付诸实施。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创新移动电子商务应用,推动公司电子商务业务与线上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紧密结合。并通过医药云商战略,促进合理布局医药物流仓储设施,物流配送终端及智慧物流平台建设,完善医药仓储建设与互联网、物联网融合的标准体系,有利于探索公司在医药合作领域的合作新模式。该项目如能顺利实施,预计未来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协议三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意向书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项目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实施医药云商战略合作项目三方投资框架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