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15-014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5年5月2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29日14点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8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
2015年5月21日。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书面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基地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共审议四项议案:
(一)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赵志宏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袁学恩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陆金学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魏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许专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褚旭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选举的独立董事津贴10万元人民币/年(含税)。
1、选举张云龙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张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闵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张党会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刘中锴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选举刘颖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56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4,486,400股A股股票,于2015年4月20日取得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15)第BJ05-007号的《验资报告》。2015年4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证明》,公司完成新股发行登记,登记数量137,945,6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345.92万元,变更为13,794.56万元。
鉴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需要根据本次新股发行的具体情况完善《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后适用)》的相关条款。另外,根据2015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拟修订《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后适用)》,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章程修订对照说明》和《公司章程》(2015年5月)。
本议案须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以及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也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但不受理电话登记(传真或信函请在2015年5月26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函地址详见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同时请注明“股东大会”)。
(二)现场登记时间:2015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三)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嘉华大厦D座1111室
联系电话:010-62987100
传真:010-62988464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人:李涛
(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十天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会议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章程修订对照说明》和《公司章程》(2015年5月)。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致: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出席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同意、弃权、反对”的指示:
■
注: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为累积投票制议案,对应每一项表决,股东填写的股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
②选举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委托人亲笔签名(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法人股东委托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此确认表,此表可复印使用。
2、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请提供可证明股东持股情况的文件副本。
4、此表可采用来人、来函或传真的形式,于2015年5月26日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5、(1)如此表采用来人或来函形式,请递送至下述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嘉华大厦D座1111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00085)
(2)如此表采用传真形式,请传至: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传真号码:(010)62988464
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5444 投票简称:双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100.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表决后,仍需对议案1至议案3的子议案进行表决),以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1元代表议案1中的第一项子议案,1.02元代表议案1中的第二项子议案,依此类推;对于选举董事、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的议案,如议案2为选举监事,则2.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委托申报价格”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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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为累积投票制议案,对应每一项表决,股东输入的股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
②选举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果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表决意见为准。
(5)投票注意事项:
A.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B.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做自动撤单处理;
C.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较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需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陆;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8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2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