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5- 030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56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592%;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5月18日(星期一)。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和股本情况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取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交易对象持有的常州八益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公司以2.4亿的价格收购八益电缆100%股权,支付方式为新增1044万股股权及4800万元现金。2012年4月19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向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能电器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530号)的批文。2012年5月16日,汉缆股份本次增发的1,044万股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为71,544万股。
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股份总数71,544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35,772万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07,316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增加到1566万股。
截止到今日,公司股本总额为107,316 万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566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股份限售承诺及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2012年4月26日披露的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报告书 ,以及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交易对象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函,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能电器有限公司、常州市泓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朱弘、朱明、朱峰、金源苏、周叙元、胡金花、周康直和范沛菁10名股东对其所持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本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不委托他人管理、不由汉缆股份购回。
截至目前,以上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各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除以上股份锁定承诺外,上述股东无追加锁定承诺或其他股份锁定承诺。
三、限售股份其他相关情况
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56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592%;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5月18日(星期一)。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0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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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中,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能电器有限公司总计持有公司股份 13,311,000股,其中质押 6,000,000 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56%。常州市泓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计持有公司股份892,620股,其中质押450,000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除上述股东存在股份质押外,其他股东均不存在股份质押、冻结等情形。
2、朱弘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解除限售后,股份转让应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的相关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五、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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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1、《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