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调查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宏观
  • A5:研究·市场
  • A6:研究·财富
  • A7:数据·图表
  • A8:专栏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
  •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及参与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南方基金关于网上直销汇款交易认购南方利众基金费率为0的公告
  • 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  
    2015年5月15日   按日期查找
    B7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79版:信息披露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及参与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南方基金关于网上直销汇款交易认购南方利众基金费率为0的公告
    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5-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8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13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3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665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5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5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路龙津花园东塔楼五楼;

      咨询联系人:刘材文;

      咨询电话:0597-3100699;

      传真电话:0597-3100660。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9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名称:龙洲股份,证券代码:002682)于2015年5月12日、5月13日和5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异常波动情况。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通过现场问询、电话等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就下列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14年9月开始筹划配股事宜,相关文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目前本次配股事宜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但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书面核准文件,该事项尚需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龙岩交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情况:公司于2015 年 4 月 23日披露《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预计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2,250 万元-2,500 万元;截止目前,公司2015年1-6月的业绩预告不存在需要修正的情况。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