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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金鹰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
    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2015-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及《金鹰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金鹰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2015年5月13日为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金鹰中证500A 份额(场内简称:金鹰500A,基金代码:150088)、 金鹰中证500B 份额(场内简称:金鹰500B,基金代码:150089)、 金鹰中证500份额(场内简称:金鹰500,基金代码:162107)办理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结果,详见2015年5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金鹰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5月15日复牌首日金鹰500A、金鹰500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5年5月14日的金鹰500A、金鹰500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分别为1.000元和0.998元。2015年5月15日当日金鹰500A和金鹰500B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5日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及转入

      第二个保本周期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保本周期为2年。第一个保本周期自2013 年5 月20日起至2015年5 月20 日止。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期满后,在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保本基金存续要求的条件下,本基金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由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依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的《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处理规则及转入下一个保本周期相关规则的公告》(以下简称“《规则公告》”),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1、保本周期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为2015年5月20 日。

      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为2年,该保本周期的开始日为2015年5月28日,到期日为满二年的对应日2017年 5月28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即为2017年5月29日(若本基金提前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保本周期到期日为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的第二个保本周期开始日的2年后的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第二个保本周期担保人为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限为20亿元人民币,但基金管理人在担保限额内根据自身的净资本规模对第二个保本周期基金的初始资产净额规模进行控制,使其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3、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的到期选择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 2015年5 月20 日(含)起至2015年5月25日(含)期间内,选择赎回本基金、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者不进行选择而自动默认为选择转入本基金的第二个保本周期。上述不同选择对应的费率等事项请见《规则公告》。

      4、过渡期申购

      投资者可以在2015 年5 月26日申购本基金,2015年5月27日暂停申购。若2015年5月26日的当日本基金有效申购申请的总金额和当日基金资产净值之和不超过20亿元,则有效申购申请将全部获得确认,若超过20亿元,则采用“末日比例配售原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申购费率按照比例确认后的有效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而且有效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投资者在该期间内申购的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方式、费率及具体规模控制方式等事项请见《规则公告》。

      5、折算

      本基金折算日为过渡期最后一个工作日,即2015 年 5月27日。折算日日终,本基金管理人将对该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折算,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

      6、适用第二个保本周期保本条款的情形

      在本基金过渡期限定期限内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从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默认选择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的基金份额适用保本条款。

      7、到期操作、过渡期申购的风险提示

      (1)对于可享受第一个保本周期保本条款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以2015年 5月20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价依据,计算其可赎回金额加上第一个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与实际净认购金额的差额,以确定是否进行差额的偿付。在2015年 5月 20日(不含该日)之后至其作出赎回或转换的有效申请日(含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下跌风险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2)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选择期间(2015 年 5 月20日至2015年5月25日)不进行选择而自动默认选择转入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其计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投资净额是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即在过渡期的基金份额净值下跌风险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3)对于在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其计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投资净额是其在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即在其申购日至折算日(含)期间的基金份额净值下跌风险由申购人承担。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及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相关规则及第二个保本周期的保本条款等重要事项予以提示,其他具体事项和详细规则请参见2015年5月1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的《规则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e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咨询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5日

      金鹰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金鹰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5年5月13日为基准日,对金鹰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实施不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5年5月15日,金鹰中证500份额(场内简称:金鹰500,基金代码:162107)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金鹰中证500份额的场内份额、金鹰中证500A份额(场内简称:金鹰500A,基金代码:150088)、金鹰中证500B份额(场内简称:金鹰500B,基金代码:150089)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折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

      注1:该“折算后基金份额”为金鹰中证500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金鹰中证500场内份额。

      注2:该“折算后基金份额”为金鹰中证500B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金鹰中证500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5年5月15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金鹰中证500A份额、金鹰中证500B份额将于2015年5月15日上午开市起至10:30停牌,并于2015年5月15日上午10:30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5月15日金鹰中证500A、金鹰中证500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5月14日的金鹰中证500A、金鹰中证500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分别是1.000元和0.998元,2015年5月15日当日金鹰中证500A份额和金鹰中证500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金鹰中证500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金鹰中证500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金鹰中证500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金鹰中证500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金鹰中证500份额,因此原金鹰中证500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金鹰中证500份额为跟踪中证500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金鹰中证500A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本基金金鹰中证500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预期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提升,将恢复到初始的2倍杠杆水平,相应地,金鹰中证500B份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增加。

      3、由于金鹰中证500A份额、金鹰中证500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金鹰中证500A、金鹰中证500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原金鹰中证500A份额、金鹰中证500B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将此次折算获得的场内金鹰中证500份额分拆为金鹰中证500A份额、金鹰中证500B份额。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金鹰中证500A份额、金鹰中证500B份额、金鹰中证500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金鹰中证500A份额、金鹰中证500B份额、金鹰中证500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ge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135-888(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5日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兴业银行、东吴证券为

      金鹰民族新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的代理销售协议,上述代销机构自2015年5月15日起代理销售本基金管理人正在公开募集发行的金鹰民族新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98,以下简称“本基金”),本基金的发行期为5月11日至5月29日,欢迎广大投资者认购。具体公告如下:

      一、代销机构情况

      1、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4008895561

      2、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商旅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二、投资者可以在上述代销机构的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相关规则遵照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基金合同。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兴业银行客服电话:95561

      兴业银行网址:www.cib.com.cn

      2、东吴证券客服电话:0512-96288

      东吴证券网址:www.dwzq.com.cn

      3、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6-135-888

      本基金管理人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5日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购买1年期国债的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2015年记账式附息(九期)国债发行期间,分别通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购买了10000万元面值和25000万元面值的该债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此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分别是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银行。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销购买2015年记账式附息(九期)国债的情况披露如下:

      ■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