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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加提名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2015-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5-21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加提名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局于2015年4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4),公司董事局定于2015年5月28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局、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股东NAM NGAI、夏锐、孙祯祥、蔡国新提交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函》。NAM NGAI(持有本公司1169万股)、夏锐(持有本公司380万股)、孙祯祥(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1409万股,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授权其提出临时提案)、蔡国新(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525万股,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授权其提出临时提案;同时直接持有本公司138万股),上述四位股东合并持有本公司3621万股,占本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权向本公司提出临时提案。

      该《提名函》提名任维杰、宋振华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民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光辉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并请本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人员的简历请见附件)。

      本公司依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任维杰、宋振华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已经公告的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起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将张民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已经公告的其他独立董事候选人一起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将张光辉为作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与公司已经公告的其他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一起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交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公司将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深交所,由深交所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经深交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在深交所收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材料后五个交易日内,未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的,公司将按计划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如深交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公司将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进行公告。在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再把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此之外,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宋振华,男,汉族,1982年出生,2004年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研究生学历(全日制在读)。历任康佳集团多媒体销售公司沈阳分公司市场部助理、渠道客户经理,数字平板事业部客户支持部内销客户高级经理,彩电事业部产品线管理办高级产品经理,多媒体开发中心项目管理部高级经理,多媒体事业本部产品管理部产品总监等职务,现任康佳集团多媒体事业部网络运营部总经理、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康佳集团智能终端运营平台)总经理。截至目前,宋振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任维杰,男,1966年出生,香港籍。1990年毕业于深圳大学;曾任深圳通广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香港捷克工程公司董事;香港聚友集团执行董事;深圳科迪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仼方圆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前海华维国阳资产管理公司执行董事。截至目前,仼维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民,男,1967年出生,获武汉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学士学位、会计专业硕士学位。曾任深圳市罗湖区审计局干部,深圳市罗湖区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深圳市经济特区证券公司营业部总经理、财务总监,担任过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任自贡市信用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截至目前,张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光辉,男,1964年出生,获华中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工程系物资管理工程专业学士学位,武汉大学国际金融专业硕士学位。曾任中国电子物资公司中南公司干部;深圳发展银行(现平安银行)发展大厦支行计划信贷部主任;中国民生银行工作期间先后任深圳分行信贷管理部负责人,总行资产管理部资产经营处处长,项目开发处处长,总行投资银行部、资产保全部华南分部总经理;现任中国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党委委员。截至目前,张光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5-22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七十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局负责召集,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5月28日(星期四)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27日-2015年5月28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至2015年5月28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邀请的其他嘉宾和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局召集,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2、议案名称:

      (1)审议《2014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度会计师审计报告》;

      (4)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

      (5)审议《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聘请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0)《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王晓雯

      10.2 陈跃华

      10.3 何海滨

      10.4 刘凤喜

      10.5 任维杰

      10.6 宋振华

      (11)《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1.1 李罗力

      11.2 张述华

      11.3 邸晓峰

      11.4 张民

      (1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2.1 郝刚

      12.2 王友来

      12.3 张光辉

      说明:议案10、11、12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选举独立董事和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13)听取《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海英);

      (14)听取《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忠);

      (15)听取《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羽涛)。

      3、披露情况: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和2015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股东的股票账户卡、授权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国内法人股东需要,如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为法人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书。

      4、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5、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二)登记时间:2015年5月25日上午8:30起至5月28日下午2:00止。

      (三)登记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24楼董事局秘书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如下:

      1、投票代码:360016;

      2、投票简称:康佳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和下午1:00—3:00。

      4.在投票当日,“康佳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本公司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议案1至议案9统一投票,增加一个“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9),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10至议案12),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2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说明: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4,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 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总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总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非职工代表监事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总数。

      举例:如在非独立董事选举中,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1,000 股,则其有4,000 (1,000股×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选举票数,该选举票数可任意组合投给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累积投票不超过4,000 票),否则视为废票。

      假定投给第 1 位候选人1,000 票,投票委托如下:

      第一步:输入买入指令;

      第二步:输入投票代码360016;

      第三步:输入委托价格10.01 元(议案 10.1 代表的第1位候选人);

      第四步:输入委托数量1,000 股;

      第五步:确认投票完成。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 话:(0755)26601139、(0755)61368867

      传 真:(0755)26601139

      电子邮箱:szkonka@konka.com

      联系人:吴勇军、孟炼

      邮 编:518053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局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及公告文件;

      2、其他有关文件。

      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该代理人有表决权 □ /无表决权 □;

      二、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

      三、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A/B股_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或在委托票数对应的相应空格中填写投票数;

      2、授权委托书仅供参考, 剪报及复印均有效,股东也可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5-2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张民 ,作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 康佳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

      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

      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 1%以上

      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

      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康佳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

      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

      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

      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

      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

      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

      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

      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

      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

      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 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

      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 5

      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

      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且本人未在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

      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

      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

      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

      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_34_____次,未出席会议_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

      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 70 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 7

      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 张民 (正楷体)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张民

      日 期:2015 年 5 月 12 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本人填妥的履历表。

      2.本人签署的声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5-24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NAM NGAI、孙祯祥、夏锐、蔡国新 现就提名 张民 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

      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

      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康佳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

      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3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

      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

      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

      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

      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

      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

      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

      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

      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

      (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 25%以上的上

      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

      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

      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同时在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 6

      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

      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

      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____0___次, 未出席 ___0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

      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7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 70 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

      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

      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NAM NGAI、孙祯祥、夏锐、蔡国新

      日 期: 2015 年 5 月 12 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

      3.董事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