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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2015-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5-030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和上海证券报共同举办的“2015年四川辖区上交所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及“董秘值班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17:00。

      届时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盛业武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姜向东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此外,公司在5月21日至5月29日期间,举办“董秘值班周”活动,在此期间公司董秘将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及时回答投资者的问题。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上证路演中心微信公众号:

      ■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2015- 031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根据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已于2015年4月29日发出《明星电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再次将召开股东大会事宜提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20日 14点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0日

      至201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三)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15年5月18日、19日,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到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

      邮政编码:614001

      联系电话:(0833)-2595155

      传真:(0833)-2595155

      联系人:阴彩宾 叶罗迪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5-032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 年 5月12日、2015 年 5 月13日及 5 月14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因无法与实际控制人取得联系,公司无法向其发函问询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5月12日、5月13日及5月1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承诺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2013年7月26日,公司公告:获悉有媒体报道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李广元先生被查传闻后,立即开展全面核实工作,公司目前没有收到相关方面的正式通知,且无法与李广元先生取得联系。详情请见公司2013年7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3-030号公告。因无法与实际控制人李广元先生取得联系,公司无法向其发函问询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