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5-045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等相关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议案等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5%)股份的股东。
5、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29日、2015年5月13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3日-2015年5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3日15:00—2015年5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5路2号尚荣科技工业园会议室
4、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桂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下同)共计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8,901,099.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7.5893%。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下同)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82,440,75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294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8人,代表股份26,460,344.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2945%;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下同)共计19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1人,参加网络投票的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6,460,444.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2945%。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桂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周玉梅女士、黎志琛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208,895,0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71%;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29%;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208,895,0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71%;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29%;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其形成的决议为特别决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00%。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00%。
(3)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00%。
(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00%。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00%。
(6)限售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00%。
(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00%。
(8)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00%。
(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00%。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00%。
上述3.(1)至1.(10)项议案关联股东梁桂秋先生、梁桂添先生、黄宁女士均回避了表决。
上述3.(1)至1.(10)项议案均获得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其形成的决议为特别决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梁桂秋先生、梁桂添先生、黄宁女士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其形成的决议为特别决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梁桂秋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梁桂秋先生、梁桂添先生、黄宁女士回避了表决。
(2)公司与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208,895,0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71%;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29%;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00%。
(3)公司与陈广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208,895,0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71%;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29%;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00%。
(4)公司与刘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208,895,0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71%;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29%;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00%。
(5)公司与贺正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208,895,0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71%;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29%;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00%。
(6)公司与朱洁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208,895,0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71%;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29%;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00%。
上述5.(1)至5.(6)项议案均获得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其形成的决议为特别决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梁桂秋先生、梁桂添先生、黄宁女士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其形成的决议为特别决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208,895,0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71%;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29%;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其形成的决议为特别决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梁桂秋先生免于作出要约收购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梁桂秋先生、梁桂添先生、黄宁女士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其形成的决议为特别决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208,895,0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71%;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29%;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26,454,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773%;反对股数为6,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227%;弃权股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其形成的决议为特别决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周玉梅女士、黎志琛先生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5-046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34),公司将于2015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集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7日-2015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7日15:00—2015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2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5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5路2号尚荣科技工业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本不需要审议。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
6、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审议《关于公司为客户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普尔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与普尔德控股有限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5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合肥尚荣医疗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1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1关于选举梁桂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1.2选举梁桂添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1.3选举张杰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1.4选举黄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1.5选举欧阳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1.6选举曾江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2审议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1选举刘女浈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2.2选举陈思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2.3选举虞熙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1选举芦振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2.2选举霍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以上第 1项议案、第3项议案至第1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第1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中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1、议案 12均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第1项议案至8项议、第11项议案至12项议案审议中,属于普通表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第9至10项议案属于特别表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中,第4、7、8、9、11、12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及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公司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办理预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深圳市龙岗区宝龙5路2号尚荣科技工业园尚荣医疗证券部。
联系人:陈凤菊、王夕尹
联系电话:0755-82290988
传 真:0755-89926159
邮 箱:gen@glory-medical.com.cn
邮编:518116
3、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参加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股权登记日在册的符合参会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或股东证明)。
(2)股权登记日在册的符合参会条件的个人股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或股东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或股东证明)、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下同)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4、其他事项: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诺投票包括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51
2、投票简称:尚荣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尚荣投票”“昨日收盘价” 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代表总议案(采取累计投票的除外),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1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1 元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 1.1.1,1.02 元代表议案 1中子议案1.1.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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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具体情况如下:
表2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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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议案 11 和议案 12 均采用累积投票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
②选举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4)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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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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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8666172/8866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szse.cn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182/83991192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 、查询投票结果
股东可在完成投票当日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投票查询”功能既可以查询互联网投票记录也可以查询交易系统投票记录。
(三)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帐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帐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宜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另行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15日
附件一
参会股东登记表
本人/本单位兹登记参加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单位名称:
证券账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股):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姓名/名称: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1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决。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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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议案1至10项议案实行普通投票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O”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2、议案11至12项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大会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即为该股东本次表决累积表决票数。具体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
(2)选举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3、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5、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6、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7、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