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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5-013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5月20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15年4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09)。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9日-2015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3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3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昌大道西路418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代表作述职报告)

      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4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4、《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6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5年4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扫描件办理登记(以5月14日16:00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昌大道西路418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1;

      (2)投票简称:新和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新和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④因本次股东大会审议10项议案,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⑦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

      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①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校验号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于激活成功后五分钟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具体流程为:

      ①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10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多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5-86017157

      传真号码:0575-86125377

      联系人:张莉瑾、胡菊勇

      3、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5日

      附:

      (一)参会登记表

      拟参加会议: □ 2014年度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关注问题:

      (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中打“O”。

      (1) 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

      (2) 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受托人)签名:

      代理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