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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国农业银行为旗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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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国农业银行为旗下部分
    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以及开通
    基金定投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5-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5年5月15日起,中国农业银行将代理长盛养老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盛养老健康产业,基金代码为000684)和长盛生态环境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盛生态环境主题,基金代码为000598)的销售业务。

      二、自2015年5月15日起,投资者可在中国农业银行的各指定网点进行长盛养老健康产业和长盛生态环境主题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三、开通定投业务

      1、自2015年5月15日起开通中国农业银行对于长盛养老健康产业和长盛生态环境主题的定投业务;

      2、定投业务细则详见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定投业务实施细则;

      3、资者可到中国农业银行申请开办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元(含申购手续费),递增级差为100元。

      四、开通转换业务

      1、业务说明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为本公司管理的,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的一种业务模式。

      2、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所管理的以下基金的相互转换:

      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080001)、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2)、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3)、长盛量化红利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5)、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7)、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8)、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80009,C类代码:080010)、长盛货币市场基金(080011)、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12)、长盛同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15)、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0354)、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0050, C类代码:000052)、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代码:000424, B类代码:000425)、长盛航天海工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35)、长盛养老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684)、长盛生态环境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98)。

      3、业务办理机构

      自2015年5月15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投资者需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4、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为本公司管理的,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在本公司所管理的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之间进行,且转出和转入基金同属一个注册登记机构。

      (3)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即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转出和转入基金。

      (4)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进行。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与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不受上述收费模式的限制。

      (5)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拟转换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换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当转换业务涉及基金发生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的情形时,基金转换业务也随之相应停止。

      (6)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提交申请。转换出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转换出基金赎回业务的相关原则处理。

      (7)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金额和份额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8)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

      1)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

      2)前端收费模式下,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等于或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以外扣法计费;后端收费模式下,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等于或小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以内扣法计费。

      3)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其中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

      (9)确定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时,如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且转出基金费率为固定费率的,直接以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作为补差费率。

      (10)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自交易确认之日起重新计算持有期。转换入基金份额赎回或再次转换转出时,按新持有期所适用的费率档次计算相关费用。

      (11)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12)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T日(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转换申请的工作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换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换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基金转换份额T+2日起可查询及交易。

      (13)基金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后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5、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过程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 =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第二步:计算转换金额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补差费用: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后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3),一年后(未满二年)决定转换为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080002),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760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013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2%,申购补差费率为0.7%,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760=10760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10760×0.2%=21.52元

      转换金额=10760-21.52=10738.48元

      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0.7%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10738.48×0.7%/(1+0.7%)=74.65

      转入金额=10738.48-74.65=10663.83元

      转入份额=10663.83/1.0135=10521.79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一年后(未满二年)决定转换为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760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135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10521.79份。(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的转出申请。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某笔转出。

      (5)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7)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暂停转换或暂停后重新开放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五、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和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

      1、中国农业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99(全国)

      网址:www.95599.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公司网址: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5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及

      高管变更情况的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对子公司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及高管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副总经理林培富先生兼任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侯继雄先生不再担任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

      本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监吴达先生兼任子公司总经理,不再担任子公司副总经理;侯继雄先生不再担任子公司总经理。

      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向以上人员支付薪酬。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5月15日

      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

      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公告

      根据《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长盛同辉份额(代码:160809)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2.000元(含2.000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5月14日,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长盛同辉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2.000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长盛同辉份额近期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之同辉100A份额(代码:150108)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时,同辉100A份额基金份额数将不发生变化,但同辉100A份额参考净值超过1.000元部分将会折算为长盛同辉份额,同辉100A份额份额参考净值将变为1.000元,即原同辉100A份额的持有人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持有同辉100A份额和长盛同辉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二、本基金之同辉100B份额(代码:150109)表现为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高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同辉1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过1.000元的部分将会折算为长盛同辉份额,同辉100B份额参考净值将变为1.000元。即原同辉100B份额的持有人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持有同辉100B份额和长盛同辉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同辉100B份额将恢复到初始2倍杠杆水平,将比折算前有所提高。

      三、同辉100A份额、同辉100B份额在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四、根据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长盛同辉份额的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的阀值2.000元有一定差异。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同辉100A份额与同辉100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长盛同辉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基金合同及《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话费)或010-62350088。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