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5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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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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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备。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6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部分券商为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代销协议及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2015年5月18日起,增加以上券商为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特别提示:本基金网下股票发售日期为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29日(详见《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详情: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1555
网址:www.dwjq.com.cn
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5、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址:www.dcfund.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