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科技公告编号:2015-069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5】第73号),指出公司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数据与实际数据存在较大差异。
收到该监管函后,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责任部门进行了传达,并针对监管函中指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公司在公告2014年度业绩快报时,将转让的包头30MW光伏电站项目(详见公告编号2014-117)的收入与盈利,预估计入2014年度业绩中。但由于该电站项目原受让方苏州协鑫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完全按要求履行合同,致使此笔业务无法在2014年业绩中体现,从而导致公司2014年实际盈利数据与业绩快报数据形成较大差异。
此后,公司将包头30MW光伏电站及时转让给其他客户(详见公告编号2015-033),并在2015年一季度确认收入和盈利,相关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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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该监管函后,公司进行了认真总结,并采取以下整改措施加以提高:
1、公司要求财务部门、信息披露主管部门加强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进行学习与理解。积极主动与监管员进行询问与沟通,杜绝存在理解不透彻、发生偏差的现象。
2、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内部学习与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确保今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规范运作,认真汲取教训,督促公司高管及责任部门提高合规意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和水平,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数据与实际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