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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5-028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84号东百大厦17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朱红志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副董事长魏立平先生,董事龙俊先生、杨艳华女士,独立董事陈珠明先生、洪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公司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转销长期待摊费用等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系普通决议事项,均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瑾、丁天

      (二)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编号:临2015—029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1,24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及孙公司兰州东方友谊置业有限公司于近期购买银行发行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1,240万元,具体如下:

      ■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上述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公告内容详见2014年3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均为公司开户银行,划定银行区域所在地为福州市、兰州市,除日常银行业务往来外,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交易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等级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闲置流动资金,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预计收益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履约担保、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费率或金额。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为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管理层指派专人负责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工作,审慎决策,并建立相关的业务流程和检查监督机制。同时,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的联系与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自身独立判断的立场,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委托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委托理财事项符合相关法规、规则的规定,审批程序合法。该类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属于保本赚息的无风险财务投资,可为公司带来一定的非主营收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截止本公告日,本年度公司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21,240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21,240万元。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编号:临2015—030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亦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公告内容详见2015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7,500万元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非凡资产管理33天安赢第048期对公款理财产品,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购买的系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安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公司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除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外,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