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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2015-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15-028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5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51号),主要内容如下:

      1、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635万股新股。

      2、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3、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4、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15-029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

      ● 经本公司自查及征询公司第一大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15年5月13日、14日、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征询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除其将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外,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确认截止目前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等重大事项,未来三个月内也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2、经征询本公司管理层,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股票的相关事宜已由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于2015年5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该事项公司已于2015年5月16日发布相应公告(临2015-028)。除此之外,公司确认截止目前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等重大事项,未来三个月内也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3、经核实,截止目前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本公司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内幕知情人不存在泄漏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15-030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5年5月16日发布了《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临2015-029)。该公告中:“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征询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除其将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外,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确认截止目前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等重大事项,未来三个月内也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由于工作人员理解偏差,该部分公告内容出现遗漏,现更正如下: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征询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费钧德先生,除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将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外,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费钧德先生确认截止目前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等重大事项,未来三个月内也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该异常波动公告其他内容未更正,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