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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5-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9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二级市场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15年5月18日接到股东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凤凰城”)的通知:新凤凰城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14年11月5日至2015年5月18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减持西藏药业股份3,150,735股,减持均价41.05元。本次减持前,新凤凰城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西藏药业股份10,430,1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6%。截至2015年5月18日收市,新凤凰城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西藏药业股份 7,279,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9997%,持股比例减至5%以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公告同日发布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0日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西藏药业

      股票代码:600211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五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巨山路燕西台北楼二层

      2、凤凰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西田各庄镇西田各庄村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巨山路燕西台北楼二层

      3、周明德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大学静园12号楼56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巨山路燕西台北楼二层

      4、林犇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阳春光华家园9楼6单元902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巨山路燕西台北楼二层

      股份变动形式: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准 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五层

      法定代表人:周明德

      注册资本: 人民币17600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176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3月26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经营期限:2003年3月26日-2023年3月25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10000005580037

      法人组织机构代码:748839690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税证字11010874883969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巨山路燕西台北楼二层

      联系电话:010-62670015

      (二)凤凰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西田各庄镇西田各庄村

      法定代表人:周明德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亿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贰亿元

      成立日期:1996年6月17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

      经营期限: 1996年6月17日-2046年6月16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10000005075568

      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10118539-0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税证11022810118539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巨山路燕西台北楼二层

      联系电话:010-62670015

      (三)周明德

      身份证号:110108196302****97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大学静园12号楼56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巨山路燕西台北楼二层

      (四)林犇

      身份证号:110108196106****34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阳春光华家园9楼6单元902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巨山路燕西台北楼二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董事及负责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二)凤凰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简要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新凤凰城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转让股份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由于公司投资战略调整,出售西藏药业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情况继续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西藏药业股份 10,430,135股,占西藏药业总股本的 7.16%。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14年11月5日至2015年5月18日,通过二级市场出售西藏药业股份3,150,735股。

      ■

      本次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仍持有西藏药业7,27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7%。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权益情况

      (一)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减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2015年5月18日

      (二)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详细名称、数量、比例:

      ■

      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西藏药业的股份不存在被设定其他质押、冻结或者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周明德

      签署日期:2015年5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凤凰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周明德

      签署日期:2015年5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周明德

      签署日期:2015年5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林犇

      签署日期:2015年5月18日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董事及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周明德

      签署日期:2015年5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凤凰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周明德

      签署日期:2015年5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周明德

      签署日期:2015年5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林■

      签署日期:2015年5月18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

      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周明德

      签署日期: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