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属公司签订购船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国远洋 公告编号:临2015-019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签订购船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远散货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散集团”)与淡水河谷(国际)有限公司(Vale International SA,以下简称“淡水河谷国际”)于2014年9月12日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详见本公司2014年9月12日刊发的公告)。根据合作框架协议,中散集团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中国矿运有限公司(China Ore Shipping Pte. Ltd.,以下简称“中国矿运”)作为买方与淡水河谷国际的子公司VALE SHIPPING SINGAPORE PTE.LTD.(以下简称“VALE SHIPPING”)作为卖方于2015年5月19日(巴西时间)签订了购船协议,约定中国矿运购买VALE SHIPPING拥有的4艘超大型铁矿石运输专用船,购买价格共计4.45亿美元(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下同)。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 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授权公司管理层就收购淡水河谷国际所拥有的4艘大型矿砂船舶进行谈判的事项。该交易协议日前已签署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中国矿运作为买方与VALE SHIPPING作为卖方于2015年5月19日(巴西时间)签订了购船协议,约定中国矿运购买VALE SHIPPING拥有的4艘超大型铁矿石运输专用船,购买价格共计4.45亿美元。
二、 交易对方介绍
1、买方
公司名称:中国矿运有限公司
地址:One Marina Boulevard #28-00 Singapore 018989
经营范围:专项铁矿石海上运输及相关干散货业务。
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散集团持有中国矿运51%股权,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国矿运49%股权。
2、卖方
公司名称:VALE SHIPPING SINGAPORE PTE. LTD.
地址:1 Temasek Avenue, #39-01, Millenia Tower, Singapore (039192)
经营范围:船舶的持有、出租及运营
3、本公司、中散集团、中国矿运与淡水河谷国际、VALE SHIPPING不存在关联关系。
4、本公司、中散集团、中国矿运在最近12个月内未与淡水河谷国际、VALE SHIPPING发生过其他同类大额业务往来。
三、协议主要内容
1、签约时间:2015年5月19日(巴西时间)。
2、协议内容:中国矿运购买VALE SHIPPING拥有的4艘超大型铁矿石运输专用船。
3、交易对价及付款条款:购买价格共计4.45亿美元。自卖方向买方发出船舶就绪通知书及签署船舶交接协定书之日起5个银行工作日内,买方应将购船货款及其他应付款项支付至卖方指定的账户。
4、预计交船期间:2015年6月2日
四、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的船舶为2013年至2014年期间建造的二手超大型铁矿石运输专用船。买方将以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支付购船协议项下的应付价款。本公司本次通过下属公司签署购船协议旨在优化本公司大型矿砂船船队结构并提升船队的整体竞争能力。签订购船协议约定的船价由协议各方以船舶市价为依据经公平协商后确定。公司董事认为购船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国远洋 公告编号:2015-020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会议中心、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55 |
| 其中:A股股东人数 | 103 |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股) | 52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553,030,904 |
|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5,313,614,079 |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股) | 239,416,82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4.35% |
|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52.01% |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2.34%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由公司李云鹏副董事长主持。会议采取现场及电视电话会议和网络投票形式;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董事会秘书郭华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中国远洋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之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5,313,597,979 | 95.68825 | 12,900 | 0.00023 | 3,200 | 0.00006 |
| H股 | 238,800,564 | 4.30036 | 495,000 | 0.00892 | 121,261 | 0.00218 |
| 普通股合计: | 5,552,398,543 | 99.98861 | 507,900 | 0.00915 | 124,461 | 0.00224 |
2、议案名称:审议《中国远洋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之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5,313,597,979 | 95.68825 | 12,900 | 0.00023 | 3,200 | 0.00006 |
| H股 | 238,800,564 | 4.30036 | 495,000 | 0.00892 | 121,261 | 0.00218 |
| 普通股合计: | 5,552,398,543 | 99.98861 | 507,900 | 0.00915 | 124,461 | 0.00224 |
3、议案名称:审议以中国会计准则及香港会计准则分别编制的中国远洋2014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之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5,313,598,179 | 95.68825 | 12,900 | 0.00023 | 3,000 | 0.00006 |
| H股 | 238,800,564 | 4.30036 | 495,000 | 0.00892 | 121,261 | 0.00218 |
| 普通股合计: | 5,552,398,743 | 99.98861 | 507,900 | 0.00915 | 124,261 | 0.00224 |
4、议案名称:审议中国远洋2014年度利润分配之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5,313,567,879 | 95.68770 | 19,200 | 0.00035 | 27,000 | 0.00049 |
| H股 | 239,051,814 | 4.30489 | 10,000 | 0.00018 | 355,011 | 0.00639 |
| 普通股合计: | 5,552,619,693 | 99.99259 | 29,200 | 0.00053 | 382,011 | 0.00688 |
5、议案名称:审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度境内审计师及其审计费用,以及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5年度境外审计师及其审计费用之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5,313,598,179 | 95.68825 | 12,900 | 0.00023 | 3,000 | 0.00005 | ||||||
| H股 | 238,954,564 | 4.30314 | 96,250 | 0.00174 | 366,011 | 0.00659 | ||||||
| 普通股合计: | 5,552,552,743 | 99.99139 | 109,150 | 0.00197 | 369,011 | 0.00664 | ||||||
6、议案名称:审议万敏先生担任中国远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之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5,313,597,979 | 95.68825 | 12,900 | 0.00023 | 3,200 | 0.00006 |
| H股 | 235,371,940 | 4.23862 | 3,999,874 | 0.07203 | 45,011 | 0.00081 |
| 普通股合计: | 5,548,969,919 | 99.92687 | 4,012,774 | 0.07226 | 48,211 | 0.00087 |
7、议案名称:审议《中国远洋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制度》之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5,313,588,979 | 95.68808 | 12,900 | 0.00023 | 12,900 | 0.00022 |
| H股 | 209,529,501 | 3.77325 | 29,842,313 | 0.53741 | 45,011 | 0.00081 |
| 普通股合计: | 5,523,118,480 | 99.46133 | 29,855,213 | 0.53764 | 57,911 | 0.00103 |
8、议案名称:审议中国远洋本部对外担保安排之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5,313,588,878 | 95.68808 | 13,201 | 0.00024 | 12,000 | 0.00022 |
| H股 | 239,371,814 | 4.31065 | 0 | 0.00000 | 45,011 | 0.00081 |
| 普通股合计: | 5,552,960,692 | 99.99873 | 13,201 | 0.00024 | 57,011 | 0.00103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4 | 审议中国远洋2014年度利润分配之预案 | 515,135 | 96.96933 | 12,900 | 2.42830 | 3,200 | 0.60237 |
| 8 | 审议中国远洋本部对外担保安排之预案 | 515,135 | 96.96933 | 12,900 | 2.42830 | 3,200 | 0.60237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各项决议案为普通决议案,且已按照本次会议通知列明的表决方式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小京、张小满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国远洋 公告编号:临2015-021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下属公司签订长期运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远散货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散集团”)与淡水河谷(国际)有限公司(Vale International SA,以下简称“淡水河谷国际”)于2014年9月12日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详见本公司2014年9月12日刊发的公告),中散集团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中国矿运有限公司(China Ore Shipping Pte. Ltd.,以下简称“中国矿运”),与淡水河谷国际于2015年5月19日(巴西时间)签订了长期运输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协议方介绍
1.船东:中国矿运,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散集团与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新加坡共同设立的合资公司,主要业务为专项铁矿石海上运输及相关干散货业务。中散集团持有中国矿运51%股权,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国矿运49%股权。
2.租家:淡水河谷国际,是由巴西淡水河谷公司在瑞士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贸易等业务。淡水河谷国际为本公司的独立第三方,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协议内容介绍
1.合同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20+5年(20年后,淡水河谷国际可以选择续期5年)。
2.货品
铁矿石、锰矿。
3.承运船舶
船东船队下适航船舶执行本协议。
4.装货量
每年大约600万吨。
5.作价机制
租家和船东根据燃油价格的市场波动确认每一航次的运费水平。
三、签署长期运输协议对本公司的影响
与淡水河谷国际签署本协议,充分体现了本公司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大客户经营战略的转型,通过与大客户长期合作的模式,有利于取得长期稳定的经营回报,显著地提高了本公司散货业务稳健经营的能力。公司董事认为本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长期运输协议对公司业绩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