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15-022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030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15-023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5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分别于2014年12月23日和2015年1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改善营运资金结构,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现根据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以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对募集资金用途做出进一步明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不超过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改善公司营运资金结构,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拟将其中的40,000万元用于偿还部分银行贷款,扣除发行费用后剩余部分不超过3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除此之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二、关于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董事孔祥云、李树朋、李海平、宓保伦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预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