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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15-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三联商社 公告编号:临2015-20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联商社2015年5月12日、13日、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构成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公司于5月16日发布异动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就股价异动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待公告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后复牌。故公司于2015年5月16日发布《关于现场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通知》,并于2015年5月19日下午15: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了本次说明会。公司监事会主席方巍先生、董事会秘书邵杰女士、财务总监魏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同时方巍先生受国美电器委托,代表国美电器参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回复情况如下:

      问题一:三联商社为何申请连续停牌?是否有恶意打压股价的嫌疑?

      回答:1、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12、13、14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现行监管制度的要求,公司必须进行内部核查并同时询证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布异动公告。

      2、履行相应的核查手续后,公司于5月15日晚间发布异动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确认,龙脊岛及实际控制人目前没有具体或筹划中的方案,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因三联商社股东大会未能批准国美电器关于承诺延期的提案,故承诺问题仍然存在,国美电器将正视问题,但如何推进、解决,目前还没有确定需要披露的相应信息,三个月内是否讨论也存在不确定性。

      3、因这种不确定性的存在,根据有关规定及要求,公司在发布异动公告后,必须停牌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向投资者提示风险,待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进行公告后,方可申请复牌。公司的停牌、召开投资者说明会都是按照制度要求进行。

      4、公司二级市场的股价,是市场买卖关系的体现,但在买卖过程中,不排除有人利用网络传播虚假信息进行炒作、牟利。比如国美在线注入公司的传言,公司已经多次澄清,但市场仍在传播;比如这次关于黄光裕先生提前假释出狱的传言,也引起了公司股价的大幅波动。公司信息披露力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注意与交易所、监管机构进行沟通,完全按照制度要求进行,不存在任何打压股价的动机,也没有打压股价的能力。

      问题二:国美电器自作出承诺至今已经四年,这四年是否做出过努力?

      回答:国美电器实际控股三联商社后,大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团队付出了一定的努力。首先,三联商社存在大量与原控股股东三联集团之间的历史遗留问题,双方往来账务非常混乱,存在大量的关联诉讼。公司花费了近四年的时间对与原控股股东三联集团之间的债权债务进行梳理、确认,协议确认与三联集团的债权,解除了公司风险,三联商社现在的账务情况已经非常清晰。其次,国美电器利用其自身优势,帮助三联商社建立起了独立的采购体系,并同意三联商社分享国美电器的采购优势、降低三联商社的采购成本。国美电器控股公司后,帮助三联商社建立了相对稳定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的经营能力。

      公司非常理解中小股东关于要求国美电器尽快实现承诺的心情,但是目前国美电器确实尚未讨论、研究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方案,异动公告三个月内是否讨论也存在不确定性。

      问题三:三联商社与国美集团续签框架供销协议的议案被否,我个人对这个议案是支持的,公司是否计划尽快将该议案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回答:公司与国美电器签订《框架购货协议》、《框架供货协议》,有利于公司分享国美电器的采购优势、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将适时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议案。

      问题四:国美电器延期履行承诺,作为中小股东我们无法认同,既然股东大会否定了延期履行承诺事项,目前是否已有在研究、讨论或筹划中的方案?

      回答:公司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国美电器也会正视这个问题,但是目前确实尚未讨论此事,不存在任何在研究、讨论或筹划中的方案。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