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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投摩根智慧互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5-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9版)

      个人投资者可以在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

      (一)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时间:个人投资者可于基金发售日(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9:00-17:00,到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

      2、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

      (2)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基金业务申请书》。

      工行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投资人可于T+2日以后到工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3、办理开户的同时即可办理认购手续,个人投资者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认购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

      (2)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

      (3)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

      工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工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于发布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4、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

      (2)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4)募集期间,个人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任一类别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

      (5)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6)个人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7)个人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8)已通过工行申/认购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再次在工行认购本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理财金账户或牡丹灵通卡。

      (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发行具体事宜以当地工行发行公告为准)。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上投摩根智慧互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313”。

      (三)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发售日每天17:00后不受理客户的认购申请。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指定银行收款账户证明;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预留印鉴卡;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账户业务申请表》。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本人亲自办理;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本公司需要留存的材料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第一联)、预留印鉴卡(二张)、委托代办书正本、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指定收款银行卡复印件、《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2)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销售机构需要留存的材料为:委托代办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时),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

      (3)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帐 号:3100155040005000287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52352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5290036005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100119072901331313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开户行交换号:001021907

      联行号:20304018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2290019077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2160892385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096819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308290003020

      3、注意事项

      (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

      (四)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1)开户时间:电子交易系统24小时(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接受个人投资者开户业务,基金交易日17:00之后提交的开户申请于下一交易日受理。

      (2)认购时间:电子交易系统在基金发售时段内24小时(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接受个人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基金交易日17:00之后提交的认购申请于下一交易日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网上开户及认购程序参见网站相关说明。

      3、注意事项

      (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T日即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认购基金。

      (3)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通过本公司网站、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通过本公司网站、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通过本公司网站、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以在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中国工商银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等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

      (一)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发售日每天17:00后及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客户的认购申请。

      2、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加盖公章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账户类)原件;

      (4)加盖公章的银行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

      (5)加盖公章业务经办人及账单收件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6)预留印鉴卡;

      (7)填妥的加盖公章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8)填妥的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章的申请表;

      (9)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本公司或账户代理机构需要留存的材料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银行证明文件复印件;业务经办人及账单收件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预留印鉴卡;《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填妥的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章的申请表;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的申请,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章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销售机构需要留存的材料为: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章的申请表。

      4、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帐 号:3100155040005000287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52352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5290036005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100119072901331313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开户行交换号:001021907

      联行号:20304018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2290019077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2160892385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096819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308290003020

      5、注意事项

      (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确认结果。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

      (二)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时间:机构投资者可于基金发售日(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9:00-17:00到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办妥中国工商银行机构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由经办人到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给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

      工行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投资人可于T+2日以后到工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3、办理开户的同时即可办理认购手续,机构投资者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认购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2)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预留印鉴)。

      工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工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于发布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4、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

      (2)机构投资者在代理基金业务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3)募集期间,机构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

      (4)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5)机构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6)机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7)通过工行申/认购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再次在工行认购本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客户自助卡。

      (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发行具体事宜以当地工行发行公告为准)

      (三)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基金名称:“上投摩根智慧互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313”。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认购资金(包括认购费)产生的资金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认购资金的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1、本基金发售期截止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若本基金不成立,本基金将把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七、发售费用

      若本基金发售失败,发售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各项费用按有关法规列支;若本基金发售成功,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各种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0层

      法定代表人:陈开元

      总经理:章硕麟

      成立日期:2004年5月1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56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实缴注册资本:25000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公司网址:www.cifm.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蒋松云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1983]146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国内会计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承兑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资金清算业务,保险业代理业务,代理外国银行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账户管理服务、认购申购业务,咨询调查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行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汇有价证券。自营代外汇买卖,外汇金融衍生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内的其他业务。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0楼(200120)

      理财中心电话:400 889 4888, (021)38794888

      传真:(021)68881190

      公司网址:www.cifm.com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七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9层1925室(100034)

      电话:010-58369199

      传真:010-58369138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1号华润大厦2705-07室(518001)

      电话:0755-82690060

      传真:0755-82690104

      2、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0家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代销机构的具体信息请参见本发售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发售基本情况”第8条“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注册登记机构: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 0298

      传真:021-5115 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六)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吴港平

      联系电话:8621-61233277

      联系人:汪棣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王灵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