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
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15-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决定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中国南车”(证券代码:601766)、“凯撒股份”(证券代码:002425)、“浙大网新”(证券代码:600797)以及“设计股份”(证券代码:603018)股票进行估值调整,自2015年5月20日起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该股票均采用上述估值方法直至该停牌股票恢复正常交易,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1日
中海积极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5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中海积极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
| 基金主代码 | 001279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5年5月20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海积极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海积极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2. 基金募集情况
|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关于准予中海积极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93号) |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 2015年5月4日 至 2015年5月15日 止 | |
| 验资机构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5年5月19日 |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9,613 |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020,863,654.61 |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191,700.31 |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1,020,863,654.61 |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191,700.31 | |
| 合计 | 1,021,055,354.92 | |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0.00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0 | |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2,080.44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02% |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5年5月20日 | |
注:(1)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办理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