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简称:鲁泰A鲁泰B 股票代码:000726 200726 公告编号:2015-018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5月19日上午9:30在般阳山庄会议室召开,召开方式为现场与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石祯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6名,董事许植楠、曾法成、陈锐谋、周志济、张承珠、王磊、徐建军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3名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全资子公司鲁泰(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鲁泰(越南)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26 200726 证券简称:鲁泰A 鲁泰B 公告编号:2015-019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全资子公司鲁泰(香港)有限公司
设立的鲁泰(越南)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鲁泰(香港)有限公司新设立的子公司的全部股权,收购价格以其前期实际投入资金为标准,对本公司不会产生其他重大风险。
一、交易概述
1、收购资产情况:
本次收购的资产为鲁泰(越南)有限公司的100%股权。鲁泰(越南)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鲁泰(香港)有限公司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越南西宁省鹅油县保屯社福东工业区,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主要从事纺纱和色织布生产,计划产能为6万锭纺纱及3000万米色织布。现目标公司已经越南政府审批,并已完成注册登记,其他建设工作正在依计划有序推进。
本次收购的价格为鲁泰(香港)有限公司设立标的公司的全部资金投入,其金额为1000万美元。本次收购为全资子公司间投资主体的调整,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收购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表决情况为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不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收购后,鲁泰(越南)有限公司的投资主题变更为本公司,因此该事项需向我国商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报批。
4、鲁泰(越南)有限公司投资主体变更需提报越南政府相关部门变更登记注册记录。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鲁泰(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万港币,法定代表人:刘石祯,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梳士巴利道3号星光行1204-05室,企业经营登记证书编号:32394118-000-02-15-4,主要从事纺织品贸易经营。
2.鲁泰(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其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管理方面由本公司统一协调管理,不存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鲁泰(越南)有限公司为鲁泰(香港)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新设立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注册地址:越南西宁省鹅油县保屯社福东工业区。该公司正在筹建之中,目前土地规划、厂房设计已基本完工,即将进入建筑实施阶段。
该公司目前投资1000万美元,项目计划总投资15000万美元,将建设形成6万锭纺纱和3000万米色织布生产能力。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抵押、质押和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讼诉、封存、冻结等私法措施。
2.鲁泰(越南)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鲁泰(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股权结构为鲁泰(香港)有限公司持股100%,不存在其他具有优先受让权股东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支付方式。
本次收购股权的金额为1000万美元,全部以现金支付。协议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协议生效后30日内支付。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定价依据是根据设立鲁泰(越南)有限公司截至4月30日的实际投资额,不需要评估。
4.本次交易所需资金由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自筹。
5.本次交易完成后,即向越南政府部门申请将鲁泰(越南)有限公司的投资主体由鲁泰(香港)有限公司变更为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五、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收购后,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将成为鲁泰(越南)有限公司的投资主体,其后续建设将由本公司持续投资完成。
六、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鲁泰(越南)有限公司的设立,其目的是实现本公司色织布产能的国际化布局,项目计划总投资15000万美元,将形成年产6万锭纺纱和3000万米色织布的生产能力,前期建设投入资金主要来源于本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鲁泰(香港)有限公司的增资,随着鲁泰(越南)有限公司建设进度的推进,所需资金将大幅增加,为降低项目后续建设投资的周转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鲁泰(越南)有限公司的投资主体直接变更为本公司,以更好的推进鲁泰越南项目的实施。
本次股权的收购,只是鲁泰(越南)有限公司的投资主体由全资子公司鲁泰(香港)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其他条件均未发生变化,因此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股权收购协议。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
股票代码:000726 200726 股票简称:鲁泰A 鲁泰B 公告编号:2015-020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20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5年5月20日9:30-11:30,13:00-15:00;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15年5月19日15:00—2015年5月20日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所在地般阳山庄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董事长刘石祯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5人、代表股份358,374,623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50%。其中,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213,206,787股,占本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3%。
2、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356,234,92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28%。其中,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213,206,687股,占本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3%。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数2,139,7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2%。
其中,B股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1人,代表股份数100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表决结果
(1)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14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 代表股份 | 同意(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 | 反对比例 | 弃权 | 弃权比例 | |
| 与会全体股东 | 358,374,623 | 355,743,767 | 99.26% | 1,351,200 | 0.38% | 1,279,656 | 0.36% |
| 其中:与会B股股东 | 213,206,787 | 212,032,731 | 99.45% | 0 | 0% | 1,174,056 | 0.55% |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 代表股份 | 同意(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 | 反对比例 | 弃权 | 弃权比例 | |
| 与会中小投资者 | 99,788,640 | 97,157,784 | 97.37% | 1,351,200 | 1.35% | 1,279,656 | 1.28% |
| 其中:与会B股中小投资者 | 94,974,387 | 93,800,331 | 98.76% | 0 | 0% | 1,174,056 | 1.24% |
表决结果: 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 代表股份 | 同意(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 | 反对比例 | 弃权 | 弃权比例 | |
| 与会全体股东 | 358,374,623 | 353,812,357 | 98.72% | 3,282,610 | 0.92% | 1,279,656 | 0.36% |
| 其中:与会B股股东 | 213,206,787 | 210,649,674 | 98.80% | 1,383,057 | 0.65% | 1,174,056 | 0.55% |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 代表股份 | 同意(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 | 反对比例 | 弃权 | 弃权比例 | ||||||||
| 与会中小投资者 | 99,788,640 | 95,226,374 | 95.43% | 3,282,610 | 3.29% | 1,279,656 | 1.28% | |||||||
| 其中:与会B股中小投资者 | 94,974,387 | 92,417,274 | 97.30% | 1,383,057 | 1.46% | 1,174,056 | 1.24% | |||||||
表决结果: 议案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 代表股份 | 同意(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 | 反对比例 | 弃权 | 弃权比例 | |
| 与会全体股东 | 358,374,623 | 355,743,767 | 99.26% | 1,351,200 | 0.38% | 1,279,656 | 0.36% |
| 其中:与会B股股东 | 213,206,787 | 212,032,731 | 99.45% | 0 | 0% | 1,174,056 | 0.55% |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 代表股份 | 同意(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 | 反对比例 | 弃权 | 弃权比例 | |
| 与会中小投资者 | 99,788,640 | 97,157,784 | 97.37% | 1,351,200 | 1.35% | 1,279,656 | 1.28% |
| 其中:与会B股中小投资者 | 94,974,387 | 93,800,331 | 98.76% | 0 | 0% | 1,174,056 | 1.24% |
表决结果: 议案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 代表股份 | 同意(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 | 反对比例 | 弃权 | 弃权比例 | ||||||||
| 与会全体股东 | 358,374,623 | 355,743,767 | 99.26% | 1,351,200 | 0.38% | 1,279,656 | 0.36% | |||||||
| 其中:与会B股股东 | 213,206,787 | 212,032,731 | 99.45% | 0 | 0% | 1,174,056 | 0.55% | |||||||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 代表股份 | 同意(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 | 反对比例 | 弃权 | 弃权比例 | |
| 与会中小投资者 | 99,788,640 | 97,157,784 | 97.37% | 1,351,200 | 1.35% | 1,279,656 | 1.28% |
| 其中:与会B股中小投资者 | 94,974,387 | 93,800,331 | 98.76% | 0 | 0% | 1,174,056 | 1.24% |
表决结果: 议案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 代表股份 | 同意(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 | 反对比例 | 弃权 | 弃权比例 | |
| 与会全体股东 | 358,374,623 | 356,848,467 | 99.57% | 1,396,500 | 0.39% | 129,656 | 0.04% |
| 其中:与会B股股东 | 213,206,787 | 213,103,331 | 99.95% | 0 | 0 | 103,456 | 0.05% |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 代表股份 | 同意(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 | 反对比例 | 弃权 | 弃权比例 | ||||||||
| 与会中小投资者 | 99,788,640 | 98,262,484 | 98.47% | 1,396,500 | 1.40% | 129,656 | 0.13% | |||||||
| 其中:与会B股中小投资者 | 94,974,387 | 94,870,931 | 99.89% | 0 | 0 | 103,456 | 0.11% | |||||||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审议通过了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 代表股份 | 同意(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 | 反对比例 | 弃权 | 弃权比例 | |
| 与会全体股东 | 358,374,623 | 353,356,157 | 98.60% | 1,351,200 | 0.38% | 3,667,266 | 1.02% |
| 其中:与会B股股东 | 213,206,787 | 210,198,074 | 98.59% | 0 | 0 | 3,008,713 | 1.41% |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 代表股份 | 同意(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 | 反对比例 | 弃权 | 弃权比例 | |
| 与会中小投资者 | 99,788,640 | 94,770,174 | 94.97% | 1,351,200 | 1.35% | 3,667,266 | 3.68% |
| 其中:与会B股中小投资者 | 94,974,387 | 91,965,674 | 96.83% | 0 | 0 | 3,008,713 | 3.17% |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 代表股份 | 同意(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 | 反对比例 | 弃权 | 弃权比例 | ||||||||
| 与会全体股东 | 358,374,623 | 356,809,767 | 99.56% | 1,351,200 | 0.38% | 213,656 | 0.06% | |||||||
| 其中:与会B股股东 | 213,206,787 | 213,103,331 | 99.95% | 0 | 0 | 103,456 | 0.05% | |||||||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 代表股份 | 同意(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 | 反对比例 | 弃权 | 弃权比例 | |
| 与会中小投资者 | 99,788,640 | 98,223,784 | 98.43% | 1,351,200 | 1.35% | 213,656 | 0.21% |
| 其中:与会B股中小投资者 | 94,974,387 | 94,870,931 | 99.89% | 0 | 0 | 103,456 | 0.11% |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曹钧 张明阳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