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5—30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15年4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201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将于2015年5月26日(星期二)14:00—17:00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14年年报网上集体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公司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ssgs/S000701/)或厦门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人员有:董事长杜少华先生、财务总监薛慧敏女士、董事会秘书范丹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5—3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签订以下七项担保合同:
1、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2、与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885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3、与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控股子公司福清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4、与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协议》,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申请2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5、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申请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6、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7、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12月29日,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2015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9500万元担保的议案;
2、2015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0850万元担保的议案;
3、2015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清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不超过8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4、2015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5、2015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6、2015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05日 注册地:厦门市思明区兜岭西路610号信达光电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杜少华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1、光电科技研究、咨询服务;2、光电产品生产、销售、工程及服务;3、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封装、贴片发光二极管(SMD)、红外器件、光敏器件、光电传感器的生产、销售;4、景观照明、家具照明及装饰灯具,户内、外全色显视屏,交通灯、道路交通标志产品的生产、销售、工程、软件开发及服务;5、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10150.94万元,负债总额52770.43万元,净资产57380.52万元,营业收入37558.49万元,利润总额1403.83万元,净利润1168.82万元。截止2015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09566.06万元,负债总额51944.16万元,净资产57621.90万元,营业收入6685.64万元,利润总额283.98万元,净利润241.38万元。我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2、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0日,注册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候机楼广场西南侧 法定代表人:杜少华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宝马品牌汽车销售,乘用车维修,汽车租赁,代办挂牌等。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5422.40万元,负债总额20274.21万元,净资产5148.19万元,营业收入84941.55万元,利润总额2475.40万元,净利润1845.76万元。截止2015年3月31日,资产总额26095.93元,负债总额20062.57万元,净资产6033.36万元,营业收入20048.14万元,利润总额1180.23万元,净利润885.17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51%股权,林庆山持有30%股权,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厦门金五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9%股权。
3、福清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06月23日 注册地:福清市海口镇洋坂村 法定代表人:欧阳哲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华晨宝马、进口BMW(宝马)品牌汽车销售等。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2158.05万元,负债总额11223.54万元,净资产934.51万元,营业收入5184.82万元,利润总额-1731.26万元,净利润-1731.02万元。截止2015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3735.30万元,负债总额13178.50万元,净资产556.81万元,营业收入4094.61万元,利润总额-377.70万元,净利润-377.7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60%股权,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0%股权,厦门海沧东裕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0%股权。
4、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诺汽车”)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16日 注册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南区枋钟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陈秉跃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1、进口丰田品牌汽车销售;2、广州丰田品牌汽车销售;3、一类汽车维修(乘用车维修,有效期至2013年7月15日);4、代理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机动车辆保险(有效期至2015年8月1日);5、批发零售摩托车及配件、机械电子设备、润滑油、轮胎、金属材料;6、汽车租赁(不含营运)、信息咨询服务;7、代办汽车挂牌、年检;8、二手车经纪、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信达诺汽车资产总额5543.97万元,负债总额3496.97万元,净资产2047.00万元,营业收入25098.56万元,利润总额266.54万元,净利润191.07万元。截止2015年3月31日,信达诺汽车资产总额7167.67万元,负债总额5045.19万元,净资产2122.48万元,营业收入5285.53万元,利润总额103.48万元,净利润75.48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95%股权,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股权。
5、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30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8D-8E单元 法定代表人:姜峰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批发:煤炭制品、焦炭制品;其他法律、法规为禁止或未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助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18098.30万元,负债总额186764.05万元,净资产31334.25万元,营业收入668119.30万元,利润总额8923.14万元,净利润6684.24万元。截止2015年3月31日,资产总额238705.18万元,负债总额206242.47万元,净资产32462.70万元,营业收入76530.69万元,利润总额1504.60万元,净利润1128.45万元。我公司持有该公司55%股权,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5%股权。
6、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物联”) 成立时间:2005年12月22日 注册地:厦门火炬高新区创业园伟业楼N205室 法定代表人:庄少挺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物联信息系统研发;研发、销售智能软件系统、计算机软件及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新型电子元器件中的片式元器件、无线射频自动识别系统等。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6346.91万元,负债总额3560.65万元,净资产12786.26万元,营业收入7234.04万元,利润总额-529.01万元,净利润-529.01万元。截止2015年3月31日,资产总额25285.44万元,负债总额12648.55万元,净资产12636.89万元,营业收入1339.54万元,利润总额-149.37万元,净利润-149.37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3)担保期间:1年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8850万元人民币
(2)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3)担保期间:1年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福清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3)担保期间:1年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25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3)担保期间:1年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3)担保期间:1年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3)担保期间:1年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3)担保期间:1年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反担保情况
1、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自设立以来,运作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2、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福清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日常经营所需的必要融资,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能保障其业务的正常开展,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1)公司全资子公司汽车集团持有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51%股份,上述担保为全额连带责任担保。信达通宝另外三名股东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林庆山、厦门金五和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10%、 30%、9%的信达通宝股权质押给公司。
(2)公司全资子公司汽车集团持有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60%股权,上述担保为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另两名股东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厦门海沧东裕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各20%股权质押给公司。
(3)公司全资子公司汽车集团持有信达诺汽车95%股权,上述担保为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另一股东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5%信达诺汽车股权质押给公司。
(4)公司持有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55%股权,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持有45%股权。信达安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中13000万元需要提供担保,公司为其中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另一股东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为其中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金额为313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31%,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