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公告编号:2015- 011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北方股份大厦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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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建平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常德明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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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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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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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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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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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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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与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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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与TEREX EQUIPMENT LIMITED 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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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与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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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与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互保额度5亿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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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阿特拉斯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亿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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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阿特拉斯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5亿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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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其报酬93万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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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议案名称:关于《推举詹旭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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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议案名称:关于《与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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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议案名称:关于《与TEREX EQUIPMENT LIMITED签订<关联购销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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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议案名称:关于《与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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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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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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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涉及关联交易以及回避表决情况如下:
(1)与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议案7)、与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议案9)、与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互保额度5亿元(议案10)、关于《与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议案15)、关于《与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议案17),关联股东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58,560,577股,已回避了对上述五项议案的表决。
(2)与TEREX EQUIPMENT LIMITED 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议案8)、关于《与TEREX EQUIPMENT LIMITED签订<关联购销框架协议>》的议案(议案16),关联股东TEREX EQUIPMENT LIMITED所持表决权股份数42,780,000股,已回避了对上述两项议案的表决。
2、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如下:
关于《推举詹旭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议案14),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内蒙古承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承根律师、佛显存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表决法律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2日
股票代码:600262 股票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临2015-012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4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5月21日在内蒙古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北方股份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建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调整前:杨珏先生(主任委员)、Stanley Huang先生、穆林娟女士
调整后:杨珏先生(主任委员)、詹旭先生、穆林娟女士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