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灵康药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82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灵康药业”,股票代码为“603669”。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70元/股,发行数量为6,5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9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6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
3、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5年5月20日(T日)结束。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8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69个配售对象全部参与了网下申购并按照2015年5月19日公布的《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缴付申购资金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网下发行过程已经北京市华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4、根据网上申购情况,回拨前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约为543.59倍,高于150倍。根据《发行公告》规定的回拨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本次发行股份的5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6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5,8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90%。
5、本公告披露了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结果,包括网下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名称、申购数量、获配数量等。根据2015年5月19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98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经核查确认,8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69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网下发行有效申购资金为7,711,470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659,100万股。
二、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310,230户,有效申购股数为14,133,400,000股。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网上冻结资金量为165,360,780,000元,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18396140%,配号总数为14,133,400个,号码范围为10,000,001- 24,133,400。
三、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6,5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9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
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和网上资金申购情况,由于网上初步认购倍数约为543.59倍,超过15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3,250万股股票从网下回拨到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6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5,8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41391314%。
四、网下配售结果
根据《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配售。
本次网下有169个配售对象获得配售,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659,100万股,有效申购资金总额为7,711,470万元。其中,A类投资者(公募社保类)有效申购数量为397,800万股,占本次网下有效申购量的60.36%;B类投资者(年金保险类)有效申购数量为128,700万股,占本次网下有效申购量的19.53%;C类投资者(其他类)有效申购数量为132,600万股,占本次网下有效申购量的20.12%。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各类投资者的获配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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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零股139股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披露的网下配售原则。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见附表。
五、网下申购多余资金退回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实际应付的申购金额,并将有效报价配售对象2015年5月20日(T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实际应付申购金额后的余额于2015年5月22日(T+2日)9:00前,向结算银行发送配售余款退款指令。
六、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
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人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结合相对估值和绝对估值,研究员认为发行人的合理市值区间为52.12亿元-62.54亿元。初步询价截止日2015年5月15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27“医药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8.33倍。
七、持股锁定期限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083 3600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2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配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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