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7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城支行
●委托理财金额:1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4号(保证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180天
2015年5月15日,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用最高本金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的投资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5—015”号公告及2015年5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根据上述决议,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计划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城支行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2、投资额度:1亿元人民币
3、投资品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4号(保证收益型)。
4、投资期限: 180天
5、资金来源: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6、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上述额度范围内的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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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风险控制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控制风险,公司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可控范围之内。
公司采取的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影响
本次是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2 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利多多理财产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