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公告编号:2015- 045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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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及大会主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单银木先生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及委托独立董事竺素娥女士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竺素娥女士征集到投票权共计0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张振勇先生、张耀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赵崇甫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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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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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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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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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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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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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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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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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逐项表决)
9.01、议案名称: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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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议案名称: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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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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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议案名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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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5、议案名称: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禁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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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6、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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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7、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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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8、议案名称: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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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业绩的影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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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程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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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解锁程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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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议案名称: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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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议案名称:激励计划变更、终止和其他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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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议案名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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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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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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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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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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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8项、第9.01~9.14项、第10项、第11项和第12项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上述第9.01~9.14项、第10项、第11项和第12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陆拥军先生、许荣根先生、寿林平先生回避表决,关联股东陆拥军先生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000,000股不计入上述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关联股东许荣根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471,039股不计入上述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关联股东寿林平先生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000,000股不计入上述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磊、葛成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杨磊、葛成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公告编号:2015-046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4年度
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类型
本次公司2014年度投资接待日活动以现场交流方式举行。
二、 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时间、地点
1、活动时间:2015年5月21日(周四)
2、活动地点: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7楼会议室
三、 参加人员:公司董事长单银木先生、副总裁兼董秘陈瑞女士、财务总监蔡璐璐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投资者以现场提问的形式,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五、 投资者接待日活动主要内容:
本次接待日活动的主要内容详见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杭萧钢构2014年度投资者接待日活动会议纪要》,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