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5-027
债券代码:122139债券简称:11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5月22日(星期五)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5年5月19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亲自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8人,总有效票数为8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邓建新先生为洪城水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增补邓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邓建新先生的任职资格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曹玉珊先生为洪城水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增补曹玉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曹玉珊先生的任职资格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李良智先生辞去洪城水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李良智先生由于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因李良智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李良智先生的辞职申请应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补其缺额后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李良智先生在董事会任职期间,对本公司的发展所做出的重大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曹名帅先生辞去洪城水业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同意曹名帅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曹名帅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蔡翘先生为洪城水业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洪城水业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蔡翘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毛艳平先生为洪城水业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经洪城水业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毛艳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经过考核,确定公司总经理2014年度的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合计税前薪酬总额是372,614元;其他实行年薪制的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总经理的薪酬为标准乘以各自的职务系数执行。
(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洪城水业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二、三、八项议案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二、三、四、五、六、八、十一、十四、十五、十六、十七项议案以及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第一、二、三项议案尚需提请洪城水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此,经本次董事会研究拟定于2015年6月12日(星期五)上午九时半在本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洪城水业2014年度股东大会。
(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附件:
邓建新先生简历
邓建新,男,1963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经济师。历任南昌市农牧局植保站助理农艺师;南昌市计委干部、农财计划科副科长、办公室副主任、农财计划科科长、副主任、党组成员;南昌市信息化办公室主任(正县级),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南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现任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曹玉珊先生简历
曹玉珊,男,1973年4月22日出生,江西省上饶人。江西财经大学教授。1985年7月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工业经济系(现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业经济管理专业。1994年7月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2002年7月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部,获硕士学位。2007年12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获博士学位。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蔡翘先生简历
蔡翘,男,1977年12月出生,籍贯江西南昌,硕士,中共党员。历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助理。现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毛艳平先生简历
毛艳平,男,1973年3月出生,籍贯江西南昌,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南昌自来水公司物质供应站供销科科员、科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公司供销部副部长、 部长。现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牛行水厂厂长、副总工程师。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5-028
债券代码:122139债券简称:11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5月22日(星期五)上午十点在公司十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到会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建华主持,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杨麟顺先生辞去洪城水业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杨麟顺先生由于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杨麟顺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该辞职申请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期间,杨麟顺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
公司监事会对杨麟顺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刘顺保先生为洪城水业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增补刘顺保先生为洪城水业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461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公告编号:2015-029
债券代码:122139债券简称:11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6月1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灌婴路99号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12日
至2015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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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第1、2、3、4、5、6、7、8、、9、10、11项议案经洪城水业2015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4月11日分别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第12、13、14项议案经洪城水业201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0月30日分别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3、第15、16、17项议案经洪城水业2015年5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5月22日分别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4、第18项议案分别经洪城水业2015年4月9日、2015年5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4月11日、2015年5月22日分别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9、10、15、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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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6月9日至2015年6月11日上午9:15~11:3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二)、登记地点:南昌市灌婴路99号公司15楼证券法务部,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方式。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15年6月11日下午16:00 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灌婴路99号公司15楼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杨涛 桂蕾 电话:0791-85235057
传真:0791-85226672 邮编:330025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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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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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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