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8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199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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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孙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长刘群先生、董事彭心田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袁瑞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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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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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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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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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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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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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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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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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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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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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六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颖颖、聂梦龙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