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2015-016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68号山东华鹏六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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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张刚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长张德华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张刚先生出席,总经理王壮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王代永先生出席,独立董事王均光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张晓彤先生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宋国明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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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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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和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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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更换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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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不含持股5%以下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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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全部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祝传颂、洪嘉玉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