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9版)
1、直销办理程序
(1)直销机构
1)注意事项:
通过直销机构办理认购申请的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投资人可以使用存折转账、信汇、电汇或支票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交款,但不接受现金方式认购。
在直销机构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人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认购、申购、赎回、分红及退款等资金往来的结算帐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9: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索取账户和交易业务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http://www.msfunds.com.cn)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直销机构与销售机构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可以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请手续。
2)开户及认购程序
I、 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人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若是由代理人办理,需要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填妥的《个人账户业务申请表》;
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投资人权益须知;
填妥的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II、 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填写完整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提供复印件;
若是由代理人办理,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III、 交款方式
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通过汇款等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如下直销专户:
直销专户1:
账户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44201501100052515800
直销专户2:
账户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账号:7536 5792 3708
直销专户3:
账户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账号:4000023329200180361
直销专户4:
账户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深圳彩田支行
账号:443066175018010020733
直销专户5:
账户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38910188000018773
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投资人在“汇款人”栏中填写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认购申请人名称一致。
投资人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投资人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投资人认购资金在当日规定时间内未划入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无效(投资人在认购申请表上注明以资金到账日为受理申请日除外)。
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投资人划入认购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人划入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人划入的认购资金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在募集期截止日16:30之前认购资金未划入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或认购失败情形。
(2)网上交易平台
1)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但认购金额会受相关银行卡单笔认购金额和日交易金额限制。
目前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如下:
I、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
II、 招商银行“一卡通”借记卡
III、 光大银行借记卡
IV、 中信银行借记卡
V、 兴业银行借记卡
VI、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
VII、 广发银行借记卡
VIII、 浙商银行借记卡
IX、 南京银行借记卡
X、 金华银行借记卡
XI、 温州银行借记卡
XII、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借记卡
XIII、 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借记卡
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7*24小时受理(17:00以后的认购申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期间的认购申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
2)开户及认购程序
持有上述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站办理开户手续,并通过摩根士丹利华鑫网上交易平台进行本基金的认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etrade.msfunds.com.cn/etrading
本公司网上交易咨询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工作日。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程序及注意事项
I、请投资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营业网点先行办理好个人借记卡并存入认购资金。
II、提交下述材料、填妥申请表交至柜台确认,开立本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 民生借记卡;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 填写《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个人)》。
III、投资人在开户申请未确认前不能撤销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
2)认购程序及注意事项
I、填写《中国民生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申请表(个人)》。
II、在认购期内,投资人认购金额低于最低限额申请会被拒绝。
III、在认购期内,投资人可以追加认购金额,但不允许撤单。
3、其他销售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可以在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中国民生银行及其他销售机构指定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
1、直销机构
(1)注意事项:
通过直销机构办理认购申请的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投资人可以使用转帐、电汇或支票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交款,但不接受现金方式认购。
在直销机构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人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认购、申购、赎回、分红、退款等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9: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索取账户和交易业务申请表。机构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http://www.msfunds.com.cn)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直销机构与销售机构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可以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请手续。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人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I、 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负责人)的《机构账户业 务申请表》;
II、 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等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复印件;
III、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IV、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V、 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VI、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VII、 预留印鉴卡;
VIII、 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IX、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X、 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
XI、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的《投资人权益须知》;
XII、 填妥并加盖交易类预留印鉴的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XIII、 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2)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机构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I、 加盖交易类预留印鉴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II、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人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
3)认购资金的划拨
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专户,具体账户信息请参见本公告第三部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第(一)条中列示的直销专户。
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I、 机构投资者在填写银行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II、 投资人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III、 如果投资人认购资金在当日规定时间内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无效(投资人在认购申请表上注明以资金到账日为受理申请日除外)。
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
I、 投资人划入认购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II、 投资人划入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III、 投资人划入的认购资金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IV、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或认购失败情形。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工作日。
(2)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程序及注意事项
I、请投资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营业网点先行办理好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认购资金。
II、提交下述材料、填妥申请表交至柜台确认,开立本公司的基金账户。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 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 填写《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机构)》(盖预留印鉴及公章)。
III、在开户申请未确认前不能撤销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
2)认购程序及注意事项
I、填写《中国民生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申请表(机构)》。
II、在认购期内,投资人认购金额低于最低限额申请会被拒绝。
III、在认购期内,投资人可以追加认购金额,但不允许撤单。
IV、机构客户办理认购业务时,还需开具转账支票作为支付依据,交易委托单作附件。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民生银行规定和说明为准。
3、其他销售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募集资金将被冻结在基金募集专户中,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人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归投资人所有,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人的账户,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六、退款事项
1、基金发行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投资人划入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已开户投资人划入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投资人划入的认购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投资人认购资金的到账时间晚于规定的资金最迟到账时间;
(5)基金登记机构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
2、投资人的无效认购资金,将由各直销机构、销售机构于本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3、募集失败:在募集期结束后,如果本基金募集份额总份额小于2 亿份或募集资金金额少于2 亿元人民币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少于200 人,则本基金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届时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因募集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将投资人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商业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 天内退还投资人。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募集期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将募集的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中,并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登记机构出具认购人数、认购份额、利息等证明。
2、若本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次日刊登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01-04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
法定代表人:YU HUA(于华)
设立日期: 2003年3月14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33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2,750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 50年
联系电话:0755-88318883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1996年2月7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6】1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赵天杰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01号
3、销售机构
(1)直销方式
1)直销机构
I、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
联系人:吴海灵
电话:(0755)88318898
传真:(0755)82990631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888-668
网站:http://www.msfunds.com.cn
II、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005室
联系人:杨雪
电话:(010)66155568-6100
传真:(010)66158135
III、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恒生银行大厦45楼011-111单元
联系人:栾倩
电话:(021)63343311-2100
传真:(021)63343988
2)网上交易平台
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etrade.msfunds.com.cn/etrading,目前已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招商银行“一卡通”借记卡、光大银行借记卡、中信银行借记卡、兴业银行借记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广发银行借记卡、浙商银行借记卡、南京银行借记卡、金华银行借记卡、温州银行借记卡、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借记卡、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借记卡的基金网上直销业务,持有上述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手续,并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
深圳、北京或上海的投资人单笔认购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拨打直销中心的上述电话进行预约,本公司将提供上门服务。
(2)销售机构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王继伟
联系电话:(010)58560666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联系电话:021-386761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联系电话:0512-65581136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1555
网址:www.dwzq.com.cn
6)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联系人:刘进海
联系电话:028-86199278
客户服务电话:4008-366-366
网址:www.hxzq.cn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联系电话:0755-82960223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吴琼
联系电话:(0755)22621866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9)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联系电话: 0571-28829790; 021-60897869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1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联系电话:021-20613999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1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10-58325388-1588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 8.jrj.com.cn
12)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张旭
联系电话:010-66154828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818
网址:www.5irich.com
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销售机构,将另行公告。
5、登记机构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01-04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
法定代表人:YU HUA(于华)
成立时间:2003年3月14日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8-668
联系人:何永胜
电话:(0755)88318729
6、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陆奇
电话:021-31358666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7、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189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俞伟敏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俞伟敏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