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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支付普通股股利。
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本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宜。
2、最近三年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较快,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较高;同时,为抓住市场机遇,公司在重庆建设生产基地,且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购置生产设备,资本性支出较大。从宏观经济层面看,自2011年以来,国家实行适度稳健的货币政策,信贷市场资金成本有所上升。综合以上因素,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3、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经公司2014年5月8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510061号)《审计报告》,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5,144,711.58元。
4、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除继续贯彻发行前利润分配的原则性规定外,章程对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增加了公司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具体如下:
(1)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利润分配方式可以为现金或股票,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公司盈利 年度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重大投资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 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当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者当年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时,公司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 实合理因素出发,公司可以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2)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和修改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和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须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独立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和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且经半数 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的 意见应当作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议案的附件提交股东大会。
若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现有的利润分配政策影响公司可持续 经营时,公司可以根据内外部环境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提出修改利润分配政 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在提交股东大会的 议案中详细说明原因。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方案时,未作出现金分配预案的,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将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可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股利分配方案的制定与披露
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综合考虑 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股利分配方案。对于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 利润分配预案或现金分红的利润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时,公司董 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 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 的问题。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拥有五家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音飞货架
音飞货架成立于1999年7月26日,注册号为320100400011540,法定代表人金跃跃,注册资本1,144.503745万元,实收资本1,144.503745万元,住所为南京市秦淮区果园村柴园北路88号。经营范围:货架及仓储设备的设计、销售和安装;钢结构的设计、销售和安装;软件产品的销售;货架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的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音飞储存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该公司简要财务数据为(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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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南京众飞
南京众飞成立于2005年4月11日,法定代表人金跃跃,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4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溧水县石湫镇工业园。经营范围:金属成型制品、仓储设备、货架制造、销售、安装。音飞储存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该公司简要财务数据为(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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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津音飞
天津音飞成立于2008年1月15日,法定代表人金跃跃,注册资本1,050万元,实收资本1,050万元,住所为天津市宝坻区经济开发区(原天宝工业园)。经营范围:立体仓库系统及货架设备、自动化仓储设备、机械式停车设备、钢结构及五金制品设计、制造、安装、销售(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音飞货架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该公司简要财务数据为(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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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庆音飞
重庆音飞成立于2013年6月5日,法定代表人为金跃跃,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住所为重庆市永川区星光大道999号(重庆永川工业园区凤凰湖工业园区)。经营范围:自动化仓储设备、立体仓库系统及货架设备、钢结构、五金制品设计、制造、安装、销售;仓库管理软件、物流装备控制软件研发、销售(以上项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经营)。音飞货架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该公司简要财务数据为(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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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长春音飞
长春音飞成立于2013年12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金跃跃,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500万元,住所为长春市高新区蔚山路5123号3、4号办公楼三楼。经营范围:搬运设备、钢结构、五金、金属制品、塑料制品设计、销售、安装,软件开发,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以上经营项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选择经营)。音飞储存持有该公司60%的股权,长春一汽四环备件服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0%的股权。
该公司简要财务数据为(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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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经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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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的资金将投入以上项目。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如募集资金不足,缺口部分通过公司自筹解决。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4.3万吨高端货架制造项目。
1、项目建设目标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每年新增4.3万吨高端货架产能,加上公司目前约每年5万吨的产能,公司最终将达到每年9.3万吨的货架总产能,以满足不断扩大市场需求,巩固并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实现公司产品结构优化、经济效益及综合竞争力提升的发展目标。
高端货架主要指面向高端市场销售的货架,包括密集型特种货架、阁楼式货架、立体库高位货架、自动化系统集成中的货架和部分一般货架和简单特种货架。
2、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达产后,公司可新增4.3万吨高端货架的年综合生产能力。新增的高端货架产能也可进行面向低端市场的一般货架和简单特种货架的生产,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
3、项目建设方案
在充分利用现有厂房的基础上,公司将新建2座厂房,新建建筑物面积9,067.23m2,重点引进4条自动化货架生产线,新增(含改造)生产类设备及检测试验仪器共计48台(套),新增相关软件10套。
4、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
5、项目市场前景分析
仓储货架用于货物的存储,其需求量一方面来自于物流配送领域从事物流服务的流通企业的需求,另一方面来自生产制造领域的生产企业的需求。流通企业和生产企业的发展状况决定了仓储货架的市场需求量,这两类企业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可以通过社会物流总额的变化来说明。因此,仓储货架的市场需求量随社会物流总额的变化而变化,社会物流总额越高,仓储货架的市场需求量就越大,货架需求数量与社会物流总额的增长曲线基本一致。
2005-2011年我国仓储货架需求量与社会物流总额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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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仓储行业发展报告(2011)》
2012年,我国社会物流总额为177.3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9.8%;2013年,我国社会物流总额为197.8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9.5%。从结构看,2013年工业品、进口货物、农产品的物流总额增速有所回落,但受电子商务和网络购物快速增长的带动,单位与居民物品物流总额保持快速增长。
未来一段时间,我国的宏观经济增速可能因结构调整而放缓,生产企业的货架需求量整体增速也相应放缓;而物流业则是国家经济结构调整鼓励和扶持的方向之一,《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产业政策的出台,为流通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政策环境,流通企业贡献的社会物流总额将会增加。总体预计,未来社会物流总额的增速将有所下降,保守估计年增长率将可稳定在8%以上。据此预测,我国的仓储货架需求量情况如下:
2012-2018年我国仓储货架需求量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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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2、2013年我国社会物流总额和增速数据为实际数据,2014-2018年我国社会物流总额和增速数据为预测数据;2010年我国货架需求量为60万吨,2012-2018年我国仓储货架需求量数据为依据社会物流总额增速预测。
具体看仓储货架产品应用的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
电子商务领域,到2015年,电子商务网上交易总额年均增速达到31.95%,从2010年的4.5万亿元增长至18万亿元。医药领域,国家将建立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药品市场将维持快速扩张态势。烟草领域,预计在“十二五”期间,物流系统增长速度将提高到8.6%-10.11%之间。图书出版领域,中央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使文化产业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为图书出版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同时,在家电领域,国内家电市场将迎来新一轮消费结构的快速升级和产品的大批量更新,多方面因素将有力地促进国内市场消费的增长。冷链物流领域,将建成一批效率高、规模大、技术新的跨区域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上下游衔接、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标准健全的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体系。纺织领域,至“十二五”末,规模以上纺织企业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工业增加值率提高2个百分点。至“十二五”末全行业出口总额达到3,000亿美元,年均增长7.5%。饮料领域,“十二五”期间,我国饮料总产量将保持12%-15%的年均增速发展,其中包装饮用水仍然占有最大比重,茶饮料、蛋白饮料的发展势头迅猛,比重将有所提高。零售领域,将继续发展物流配送,完善供应链。鼓励发展第三方物流配送,完善城市共同配送网络。支持大型连锁企业建设自有物流配送中心,并面向社会提供配送服务。
根据上述主要下游行业的年增长率进行综合判断,仓储货架的需求量在未来几年的增长速度将保持在高位。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钢材(卷带钢、管型材)和各种钢材制品,占营业成本的比重较高,约占80%左右。因此,钢材价格变动将对公司的营业成本及产品毛利率产生一定影响。
钢材属于大宗基础性产品,一般不会出现短期内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但较长时间区间的累计波幅可能较大。报告期内,随着金融危机后经济的回暖,钢材价格在2010年呈现持续回升的态势,2011年上半年维持在高位。2011年下半年开始,由于外需减弱和四万亿投资刺激计划的基本完成,国内经济增速放缓,钢材价格走势也开始掉头向下,一路下行至2012年9月的低点,此后维持低位震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钢材的价格走势如下: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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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行“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业务模式。公司按照成本加成的定价原则确定产品价格,通常不签订远期供货合同。公司一般在某单销售合同签订的当月或次月安排生产,在排产前一周左右采购该单合同产品需要使用的主要原材料。由于钢材价格一般不会在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在该种业务模式下,某种产品的毛利率与定价时的预期毛利率基本一致。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合同签订后尚未进行备料前客户要求推迟供货且期间原材料价格变化较大的,或因市场原因原材料价格在正常供货周期内出现急涨急跌的,将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和产品毛利率的相应变动。当原材料价格上涨时,如公司不能将涨价因素向下游传导,会导致公司产品的毛利率低于预期毛利率水平。
(二)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公司的销售结算通常采用分阶段收款方式。按照行业惯例和合同约定,公司通常在“合同签订”、“货物抵达”、“安装验收”及“质保期满”四个阶段按相应比例收取货款。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后客户预付30%左右的货款,“货物抵达”与“安装验收”两个阶段的付款比例不固定,大多数客户在“安装验收”后的支付比例较大。因此,公司在安装验收后确认销售收入时,会有较大的应收账款余额,其中,占合同总金额10%~20%质量保证金,还将在1~2年“质保期满”后才会支付。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增加和大客户、单笔大额订单数量的增长,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持续增长,2012年末、2013年末和201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5,163.36万元、20,052.44万元和23,572.51万元,较大的应收账款余额将降低公司的资金周转效率从而导致财务成本的增加,侵蚀公司利润。
2、发出商品管控风险
公司产品大多需要安装验收后才能确认收入,发出商品的在途运输和安装周期通常需要2~3个月,因此,公司期末存在较大金额的发出商品。2012年末、2013年末和2014年末,公司的发出商品余额分别为3,217.63万元、4,446.49万元和3,377.24万元。由于在整个安装过程中,发出商品由公司的安装人员在客户指定地进行管理,难度较大,余额较大的发出商品存在一定的管控风险。
3、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下降风险
公司201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6.15%。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在2014年末39,764.92万元的基础上大幅增加,而募集资金项目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较长时间,如果在此期间公司的盈利水平没有大幅提高,则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三)产品重大质量事故风险
公司生产的货架产品,作为仓储物流行业的基础性产品,首要功能是搁物载重,安全性是其根本追求。同时,随着物流自动化的不断发展,货架存储作为自动化物流系统的其中一个环节,须与拣选、输送、配载等物流过程的其他环节相配合,对其稳定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销售的各类货架至今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但未来若出现货架倾倒、重物坠落等重大质量问题,特别是发生在某些知名客户的项目中时,将会导致广泛的传播效应,公司品牌及后续经营将可能遭受重大影响。
(四)技术风险
十多年来,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为企业发展导向,已取得或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参与起草和审定19项国家及行业标准,其中14项标准已颁布实施。
未来,公司如果不能及时准确把握技术、产品和市场的发展趋势,出现技术研发偏离市场需求或与市场需求脱节的情形,公司已有的竞争优势将可能被削弱,从而对公司的市场份额、经济效益及发展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4.3万吨高端货架制造项目,该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可较大幅度提升公司产能。然而,未来的市场需求、技术发展趋势及公司的销售能力等,可能与公司进行该项目可行性分析时的假设不一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如公司不能有效扩大产品销售量,将可能导致新增产能的闲置。
(六)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及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将有较大扩张,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公司若不能及时适应这种新变化,既定的经营目标可能无法实现,在资本市场中的形象也可能受损,公司存在资本扩张情况下的管理风险。
(七)低端市场竞争风险
仓储货架具有种类繁多、需求多样的特征,行业内竞争存在两极分化的局面。密集型特种货架、阁楼式货架、立体库高位货架和自动化系统集成产品的设计、生产、安装较为复杂,客户对企业的服务水平要求也较高,构成货架的高端市场;一般货架及简单特种货架的生产技术难度较低,大部分客户对企业的服务水平也无特殊要求,构成货架的低端市场,然而,部分使用一般货架或简单特种货架的客户,对产品的精度、企业的服务要求较高,对价格因素不敏感,也构成货架高端市场的一个重要部分。
货架低端市场的进入壁垒不高,导致生产企业众多,产品品质良莠不齐,行业集中度较低;货架高端市场对生产企业的制造技术、服务水平、项目经验和企业的品牌知名度均有一定要求,进入门槛较高,市场竞争激烈程度相对较低。
在货架低端市场,行业内众多的中小企业可能通过价格竞争等手段来争取客户,公司可能不得不降低产品售价以应对竞争,或者直接放弃在低端货架市场的业务,公司的收入规模可能因此而受到一定影响。
(八)劳动力成本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工人的单个劳动力成本不断增加,如公司不能通过加大自动化生产设备投入和优化产品结构来抵减劳动力成本增长过快的影响,劳动力成本上升将成为影响公司利润持续快速增长的不利因素。
(九)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金跃跃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间接控制公司72.50%的股份。以本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计,发行完成后,金跃跃先生仍将控制公司54.38%的股份,居于绝对控制地位。公司存在金跃跃先生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投票表决权等方式控制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的风险。
(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2008年国家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1年11月8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132000633),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经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复审,公司于2014年10月31日,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432000946),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分别于2011、2012和2013年,2014、2015和2016年等两个三年周期内,按15%的税率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今后,国家如对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作出调整,或公司不能通过后续资质的复审,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提高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汇率风险
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40%、23.53%和21.53%,主要以美元结算。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及汇兑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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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司出口业务量的逐步增长,公司未来将面临一定的汇率风险。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或者将要履行的重要合同(标的金额超过500万元,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1、销售合同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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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授信及借款协议
1、2014年8月7日,音飞储存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14SC000007802《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授信额度为3,292.45万元,使用期限为12个月,从2014年8月7日至2015年7月7日。同日,担保人南京众飞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为“宁潥国用2006第524号”土地使用权及“溧房权证初字第2039620号”和“溧房权证初字第2044853号”二项房屋所有权。
2、2014年9月23日,音飞储存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编号为144C110201400010《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自2014年9月22日至2015年9月21日止,借款用于支付加工费等日常经营周转。
3、保荐及承销协议
1、2012年6月25日,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保荐协议》,本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本公司本次股票的发行上市进行尽职推荐并在所发行股份上市后持续督导本公司履行相关义务。
2、2012年6月25日,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主承销商)签订了《A股主承销协议书》,协议约定:本公司委托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发行股数不超过2,500万股;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本次实际发行情况而定。
2014年5月22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盛和投资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主承销商)签订了《关于A股主承销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书》,协议约定:如实际发生盛和投资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盛和投资将按其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占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发行+老股转让)股份数量的比例分摊承销费用;其他发行相关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二)可能对本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音飞货架于2010年3月4日与克朗斯(太仓)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一份,合同金额为1,52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音飞货架向克朗斯(太仓)贸易有限公司供应并安装货架,对方依约付款。现音飞货架依约履行了所有义务,而克朗斯(太仓)贸易有限公司尚欠货款228万元未履行。音飞货架于2014年7月30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该合同纠纷申请仲裁。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受理该项仲裁申请,尚未裁决。该项仲裁债权金额并不重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除此之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诉讼或仲裁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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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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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文件列表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书,该等文书也在深圳证券交易报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附件查阅地点、时间
(一)查阅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殷华街470号
联系人:戚海平
电话:025-52726391
传真:025-52726382
2、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5楼
联系人:覃文婷、王骥跃
电话:021-68498513
传真:021-68498502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