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5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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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15年5月27日起,本基金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原2015年5月25日刊登的《中银保本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公告》内容不再执行;
(2)本基金自2015年5月25日至5月26日开放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为维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证基金平稳运行,基金管理人合理控制基金的规模,当2015年5月25日、5月26日两天的有效申购申请(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申请)金额累计达到40亿元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之后的本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申请;
(3) 本基金取消或调整上述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限制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4)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项: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者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者转换入,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出的基金份额不适用保本条款,保本条款详见本基金法律文件。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6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股票雷曼光电 (证券代码:300162)于2015年4月15日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下发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及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5月25日起,对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该股票的估值进行调整,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