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15-039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0539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15-040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包叔平先生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通知,包叔平先生于2014年05月21日将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1,333,000股质押给广州证券(详见公司公告:2014-075)。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实施完成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5股,该质押股份由11,333,000股增至28,332,500股(详见公司公告:2015-025)。该质押已于2015年05月21日解除,相关手续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包叔平先生个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2,087,9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752%。2015年5月14日,包叔平先生因偿还相关融资贷款及个人财务投资安排减持公司股份1,700万股,并申明自2015年5月15日起6个月内无进一步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详见公司公告:2015-037)。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量为28,332,500股,占其个人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4.3936%,占公司总股本的3.2501%。
本次解除质押后,包叔平先生个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中已无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