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15—024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22,307,61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7.27%) 于2012年11月21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6,000,000股,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质押期限为叁年,质押登记日为2012年11月21日。本公司于2013年5月24日,实施201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即每10股转增2股。转增后上述质押股份由16,000,000股增加至19,200,000股。2014年4月22日,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即每10股送1股。送股后上述质押股份由19,200,000股增加至21,120,000股。2015年5月18日,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即每10股送1股,送股后上述质押股份由21,120,000股增加至23,232,000股 ( 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额的2.05%)。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22,307,61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7.27%)于2014年9月3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0,000,000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质押期限为壹年,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9月3日。本公司于2015年5月18日,实施2014年度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即每10股送1股,送股后上述质押股份由10,000,000股增加至11,000,000股( 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额的0.97%)。
2015年5月25日,本公司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通知,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23,232,000股和将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11,000,000股于2015年5月20日解除质押。
2015年5月25日,本公司接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签定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40,000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额的0.89%)股权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质押期限为叁年。该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
2015年5月20日。
2015年5月25日,本公司接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签定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0,000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额的0.88%)股权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质押期限为壹年。该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5月20日。
截止目前,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共计质押股份372,996,41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2.92%。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