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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新后)
    2015-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5-040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15年5月13日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的规定,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需回避表决,因工作人员统计错误,本次会议第一个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投票结果表决数量出现错误,现更新如下:

      更新前:

      1.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更新后:

      1. 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董事曾华、武美、张钜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除上述内容更新外,其余内容不变。更正后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5年05月07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5年05月12日以现场参与结合电话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4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是谭学治、李少谦、欧阳辉、武美。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清州先生主持,监事张玉成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董事曾华、武美、张钜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为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以及共享发展成果,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登记结算业务及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3.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2日。《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0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5-041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海能达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海能达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摘要(草案)》已于2015年5月13日披露,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的规定,参与持股计划人员名单需详细列明参与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就《海能达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之“(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的内容补充如下:

      补充前:

      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约为920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7人及其他员工913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

      补充后:

      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约为920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7人及其他员工913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

      除上述内容补充外,其余内容不变。更新后的《海能达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0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5-042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04月23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经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总股本不超过698,899,2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人民币(含税)。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8,117,3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19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权益分派实施后股权激励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以及“已授予未行权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后续将予以调整,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不作调整。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9108号海能达大厦

      咨询联系人:田先生

      咨询电话:0755-26972999-1247

      传真电话:0755-8613704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