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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15-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3 证券简称:博闻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20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按5%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9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8元;香港联交所投资者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8元。

      ●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1日

      ●除权(除息)日:2015年6月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6月2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2015年5月7日,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5年5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二、利润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4年度

      (二)发放范围:截止2015年6月1日(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利润分配方案说明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752,081.3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55,546,789.67元,减2014年公司已实施对股东分配4,721,760.00元,2014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203,072,948.37元。公司拟定: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236,088,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721,76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98,351,188.37元结转至下年度。2014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扣税情况说明

      1、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5%。

      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公司暂按5%的税率计算并代扣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9元。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0.018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 A 股股票(“沪股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18 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公司将不代扣代缴其红利所得税,由其按税法规定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02元。

      三、相关日期

      (一)股权登记日(R日):2015年6月1日

      (二)除息日(R+1日):2015年6月2日

      (三)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6月2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现金分红实施办法

      (一)公司股东深圳市得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北大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云南传奇投资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二)除上述股东外,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7197370

      联系传真:0871-67197694

      特此公告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日期:2015年5月25日

      ●报备文件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股票代码:600883 股票简称:博闻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21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云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推动云南辖区上市公司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切实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和治理水平,云南证监局决定与云南省上市公司协会、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联合举办“2015年云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15年5月29日15:05-17:00,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irm.p5w.net。

      届时,公司高管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网上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2014年年报披露、财务数据、公司治理、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