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龙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9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我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
部《关于对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贾坤减持公司股票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 186 号),关注函全文如下:
你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贾坤分别于2015年5月5日、5月18日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20,070股、13,400股。鉴于董事会秘书系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且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部对贾坤连续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表示高度关注。
请你公司对以下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5年5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
1、截至本监管关注函出具日,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2、董事会秘书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知悉其他未予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以上为关注函内容,公司对关注函回复如下:
1、截至本监管关注函出具日,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除公司2015年4月30日证监会受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公司已于2015年5月5日进行了公告)以外,截至关注函回复之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尚无进展,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
2、董事会秘书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知悉其他未予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知其他未予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