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15-02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于 2015 年 5 月 25日、5 月 26 日、5月 2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核实,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A股股票上述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因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发函确认,该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在未来 3 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