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5-025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5月2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5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了“每10股转增3股”的201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总股本由44,514.60万股增至57,868.98万股。根据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注册资本从44,514.60万元增加到57,868.98万元,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及时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改前后对照见附件1;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戚锦秀先生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议及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戚锦秀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戚锦秀先生自辞去监事职务以来,没有买卖过公司股票。戚锦秀先生的简历见附件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有关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28日
附件1: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条款对照
(修改部分用楷体加黑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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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戚锦秀先生的简历
戚锦秀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经济师;曾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兼任上海市化学建材行业协会副会长,在生产管理、项目建设、供应链采购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工作,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