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5-036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近期收到迪拜一审商事法院受理通知书。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下称“大地钢构”)与广厦中东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广厦中东”)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遂向迪拜一审商事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法院已受理。
一、本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大地钢构
被告:广厦中东
大地钢构分别于2009年3月29日和2009年6月22日与被告签订了迪拜Nad Al Sheba的Meydan跑马场钢结构施工协议,大地钢构完成了协议约定的所有工程并根据被告的补充要求完成了协议约定外的增量工作。完成后,Meydan跑马场项目已在Nad Al Sheba投入运营。但被告违反约定,拒不支付尚拖欠大地钢构的工程款项,拖欠金额合计为迪拉姆(DHS)129,806,223.20,折合人民币约为219,307,614.10元,大地钢构遂向迪拜一审商事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如下:
判决被告支付大地钢构请求的款项,即迪拉姆(DHS)129,806,223.20以及从判决被告支付自欠款之日起直至被告全额支付完毕为止的利息,利率为12%,以及判令被告支付所有开支、杂费和律师费。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已对该项目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合计人民币117,304,732.18元。由于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中,尚未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审理结果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案件进展。
三、截止公告之日,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备查文件
1、法院受理确认书;
2、起诉书。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