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5-029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5月27日上午9:00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公司3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其中徐波、何少平、陈大勇、汤韵以通讯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子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与记名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长诚重工”)进行增资,此次增资拟增加新长诚重工的注册资本40,000万元。增资后,新长诚重工的注册资本变更为50,000万元。
(三)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工程承包业务不断增长的营运资金需求,缓解营运资金压力,加快项目“补充工程承包业务营运资金项目”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余下的募集资金11,009.50万元及利息对控股子公司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新长诚”)进行增资,此次增资拟增加厦门新长诚的注册资本1,800.00万美元,其余记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厦门新长诚的注册资本变更为3,800.00万美元。
增资完成后,厦门新长诚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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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0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增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4月29日“证监许可[2015]735号”文件核准,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上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30万股新股。公司已向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527,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510,095,0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5月20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21110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的“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拟通过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长诚重工”)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公司本次对新长诚重工的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一、 本次增资概述
1、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新长诚重工增资40,000万元人民币,新长诚重工增资后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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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增资已提交日上集团2015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 增资双方基本情况
1、增资方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3,31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子文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汽车轮圈、汽车零部件、金属制品;零售汽车零部件、建筑材料;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日上集团的总资产为282,701.45万元,净资产为121,702.40万元,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3,951.82万元。
2、受资方
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
法人代表:吴志良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钢结构(特种设备除外)、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法律法规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48,748.09万元,净资产10,752.31万元,2014年实现净利润-78.18万元。
三、 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绿色建筑工业化集成系统生产项目(一期)”实施,公司将在原有建筑钢结构的基础上增加预制PC板、金属围护等配套,完善了建筑钢结构产品结构,扩大设备钢结构生产规模。此外,由于在绿色建筑施工过程中,预制PC板与公司原有的钢结构产品是组合化配套应用的,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仅有助于优化公司产品结构,而且可以有效带动原IPO募投项目中钢结构的产能消化,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加深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关系,提高公司的管理能力及运营效率,从而在较大程度上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四、 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增资所涉募集资金,将以新长诚重工开设银行专户进行管理,公司、新长诚重工、保荐机构将与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施监管。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1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
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4月29日“证监许可[2015]735号”文件核准,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上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30万股新股。公司已向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527,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510,095,0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5月20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21110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的“补充工程承包业务营运资金项目”拟通过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新长诚”)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公司本次对厦门新长诚的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一、 本次增资概述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厦门新长诚增资1,800.00万美元,厦门新长诚增资后注册资本为3,800.00万美元,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增资完成后,厦门新长诚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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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增资已提交日上集团2015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 增资双方基本情况
1、增资方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3,31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子文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汽车轮圈、汽车零部件、金属制品;零售汽车零部件、建筑材料;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日上集团的总资产为282,701.45万元,净资产为121,702.40万元,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3,951.82万元。
2、受资方
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工业区
法人代表:吴志良
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从事建筑钢结构工程系统设计、制造、安装及服务;彩色钢板、钢构件、电动卷门等配套产品制造及服务;承包境外钢结构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81,388.22万元,,净资产29,161.91万元, 2014年实现净利润3,585.64万元。
三、 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满足公司工程承包业务不断增长的营运资金需求,缓解营运资金压力,加快项目“补充工程承包业务营运资金项目”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补充流动资金的及时性与使用流动资金的经济性,避免出现资金瓶颈问题,将有效减轻公司营运资金压力,保障公司未来业务的持续增长和战略升级。
四、 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增资所涉募集资金,将以厦门新长诚开设银行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厦门新长诚、保荐机构将与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施监管。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