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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
    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2015-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华润万东 编号:临2015-023

      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

      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4日起停牌。2015年5月21日,公司发布了《华润万东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工作。鉴于公司刚于2015年4月完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且正在办理董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事宜,为了避免原董事会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可能涉及的审批程序复杂等因素的影响,保障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推进,尽早复牌,公司计划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提交新一届董事会审议。

      鉴于上述原因,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8日起继续停牌。公司将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并于本次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相关进展。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华润万东 公告编号:2015-024

      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15年6月5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已于2015年5月15日发布了《华润万东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21,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信息,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6月5日 上午9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本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9号院3号楼)7层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5日

      至2015年6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和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和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5年3月28日及2015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14、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5年6月3日(星期三)9:00时-17:00时。

      2、 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股权登记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4569688

      传真:(010)84575717

      联系邮箱:wdyl055@263.net.cn

      联系人:国宾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9号院3号楼

      邮编:100015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