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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15-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94 股票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码:2015-028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5年5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索斌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的议案》

      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相关要求,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进行调整:

      募集资金金额由60,000万元调整为48,000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由35,000万元调整为23,000万元,发行数量相应调整为46,511,627股,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沃德创富投资有限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分别同比例调整为13,953,488股、32,558,139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及其他事项不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关联董事陈索斌、唐风杰、杜心强、姜颖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他三名董事表决了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相关要求,同意公司根据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所涉相关事项,相应修订《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关联董事陈索斌、唐风杰、杜心强、姜颖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他三名董事表决了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相关要求,同意公司根据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所涉相关事项,相应修订《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关联董事陈索斌、唐风杰、杜心强、姜颖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他三名董事表决了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相关要求,同意公司根据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所涉相关事项,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关联董事陈索斌、唐风杰、杜心强、姜颖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他三名董事表决了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沃德创富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相关要求,同意公司根据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所涉相关事项,与深圳沃德创富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沃德创富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但无关联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094 股票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码:2015-029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5年5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伟程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通过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的议案》。

      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相关要求,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进行调整:

      募集资金金额由60,000万元调整为48,000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由35,000万元调整为23,000万元,发行数量相应调整为46,511,627股,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沃德创富投资有限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分别同比例调整为13,953,488股、32,558,139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及其他事项不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相关要求,同意公司根据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所涉相关事项,相应修订《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相关要求,同意公司根据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所涉相关事项,相应修订《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相关要求,同意公司根据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所涉相关事项,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沃德创富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相关要求,同意公司根据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所涉相关事项,与深圳沃德创富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沃德创富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094 股票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码:2015-030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调整非公发行募集资金金额

      及发行数量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内容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2014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4年8月15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修订后的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2015年1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2015年2月11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向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集团”)、深圳沃德创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德创富”)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方案已经2015年1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2015年2月11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公司拟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并就相关事项与青岛金王签订《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金王集团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沃德创富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沃德创富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二)关联关系

      1、金王集团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陈索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金王集团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向金王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总数为321,916,620股,本次发行46,511,627股,沃德创富认购32,558,139股。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沃德创富将持有公司约8.84%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沃德创富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向沃德创富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金王集团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370200228034923

      成立时间:2000年07月20日

      法定代表人:姜颖

      住所:青岛市北区台东三路81号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服装、五金制品、木制品、家居制品、玩具;设计、加工:礼品包装;批发、零售:办公自动化设备、机电设备、服装鞋帽、护肤用品、洗涤用品、个人护理用品;提供管理咨询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生产销售:石蜡、软麻油、脱蜡油、防水油膏;销售:润滑油、汽车上光蜡调剂;室内外装修装潢;房屋租赁,矿产资源的投资及有色金属矿产品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金王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

      注:金王集团第二大股东姜颖系陈索斌妻妹,其已将所持有金王集团的全部表决权授权予陈索斌行使。

      (二)关联方沃德创富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深圳沃德创富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440301106834199

      成立时间:2013年01月16日

      法定代表人:朱继东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浩铭财富广场B座23E(仅限办公)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科技产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审批);从事担保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取得相关审批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财务咨询;房地产经纪;企业形象策划;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截至目前,沃德创富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2015年5月27日,公司与金王集团签订《金王集团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金王集团股份认购数量的调整

      ①公司与金王集团一致同意,将《股份认购合同》中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由58,139,534股调整为46,511,627股。

      ②公司与金王集团一致同意,将《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中金王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4,400万元,对应的认购数量调整为13,953,488股。

      (2)其他

      ①除上述内容外,《股份认购合同》、《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其他内容均不作调整。《股份认购合同》、《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及补充协议(二)生效后,《股份认购合同》、《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中与补充协议(二)存在不一致的内容均以补充协议(二)的相应约定为准,补充协议(二)未作约定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项,适用《股份认购合同》、《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

      ②补充协议(二)为《股份认购合同》、《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股份认购合同》、《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与《股份认购合同》、《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2、2015年5月27日,公司与沃德创富签订《沃德创富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沃德创富股份认购数量的调整

      ①公司与沃德创富一致同意,将《股份认购合同》中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由58,139,534股调整为46,511,627股。

      ②公司与沃德创富一致同意,将《股份认购合同》中沃德创富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金额调整为人民币33,600万元,对应的认购数量调整为32,558,139股。

      (2)其他

      ①除上述内容外,《股份认购合同》的其他内容均不作调整。《股份认购合同》及补充协议生效后,《股份认购合同》中与补充协议存在不一致的内容均以补充协议的相应约定为准,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项,适用《股份认购合同》的相关约定。

      ②补充协议为《股份认购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股份认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与《股份认购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金王集团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及《沃德创富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签署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的需要,有利于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本次发行完成后将进一步充实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股东结构,提升盈利能力,有助于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和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没有发生变化,也不会因为本次发行而形成同业竞争或新的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所涉事项已按有关规定提交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实施的,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公司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以及公司与深圳沃德创富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沃德创富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系签订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形式、内容与签订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本次调整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事项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相关议案审议时公司关联董事已就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本次调整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的事项是依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所作出的,因此无需再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调整事项。

      公司董事会本次调整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的事项并不涉及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锁定期、上市地点、募集资金投向等事项的变化;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相应调降的幅度均较小;认购对象所认购股份数量调降的比例一致,因此,本次调整不构成发行方案的重大变化,无需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重新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并履行相应程序。

      六、备查文件

      (一)《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三)《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四))《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沃德创富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五)《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六)《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数量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