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味精 公告编号:2015-018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项城市莲花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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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袁启发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6人,董事夏建统先生,独立董事刘建中先生、陈宁先生、邓文胜先生、周素梅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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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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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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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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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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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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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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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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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栾敬君、李秋霞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指派栾敬君、李秋霞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味精 公告编码:2015—019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股东正在筹划关于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5月21日起停牌。
目前该事项尚在论证中,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全体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从2015年5月28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味精 公告编码:2015—020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5月27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旸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旸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刘旸先生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在新任总经理聘任之前,由公司副总经理袁启发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刘旸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味精 公告编码:2015—021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聘任宋伟先生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宋伟先生通过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宋伟先生简历
宋伟,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2000年参加工作,就职于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从事相关工作,现任公司证券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