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参与筹建民营银行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5-031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筹建民营银行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筹建民营银行,详情请查阅2014年8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拟参与筹建民营银行的提示性公告》(2014-047)、2014年9 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参与筹建民营银行进展的提示性公告》(2014-055)和2015年 3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参与筹建民营银行进展的提示性公告》(2015-011)。
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收悉浙江网商银行如下进展情况:
一、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收悉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网商银行”)提供的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文件——浙银监复【2015】285号《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关于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业的请示》(浙网商银(筹)发〔2015〕2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
(二)核准机构名称为: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江网商银行”)。
(三)核准机构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28-38号德力西大厦1号楼15-17层。
(四)核准注册资本为40亿元人民币。
(五)核准金融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严格遵守该章程约定,以互联网为平台面向小微企业和网络消费者开展金融服务。
(七)核准井贤栋、辜校旭、韩歆毅、俞胜法、赵卫星、赵颖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黄益平、王海明、余春江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井贤栋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核准马邦宁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核准俞胜法行长的任职资格;核准赵卫星副行长的任职资格;核准唐家才首席信息官的任职资格;核准童正合规总监的任职资格;核准车宣呈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核准廖旭军内审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应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复至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对外营业。工商、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应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
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开业核准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二、浙江网商银行于2015年5月27日收到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核发的《金融许可证》。
浙江网商银行具体开业时间尚未确定。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