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编号:临2015-011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吉林石岘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石纸”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通知,吉林石纸于2015年5月27日与长沙讯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讯鼎”)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吉林石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7,877,140股即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2%股份转让给长沙讯鼎。
本次转让前,吉林石纸持有本公司股份27,877,1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2%;本次转让后,吉林石纸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长沙讯鼎将持有本公司股份27,877,1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2%,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信息披露义务人需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情况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7日
上市公司: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证券代码:600462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石岘纸业
股票代码:600462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吉林石岘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吉林省图们市石岘镇
通讯地址:吉林省图们市石岘镇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5年5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或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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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吉林石岘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图们市石岘镇
法定代表人: 于敏
注册资本: 28764.2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222400000005293
组织机构代码证:222402126321176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 经销:纸制品、造纸浆、化纤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对纸业以及纸制品项目的投资,对化工项目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延吉市河南街1号
联系电话:0433-287808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及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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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吉林石纸控股股东为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李秀林及其一致行动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控制关系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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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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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吉林石纸未有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减持股份,拟转让其持有的石岘纸业全部股份。
二、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石岘纸业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吉林石纸持有石岘纸业27,877,140股,占总股本的5.22%。本次权益变动后,吉林石纸不再持有石岘纸业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吉林石纸股东金诚实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石岘纸业159,614,044股,占总股本的29.90%。本次权益变动后,金诚实业直接持有石岘纸业131,736,904股,占石岘纸业总股本的24.6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吉林石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石岘纸业股票,并于2015年5月27日与长沙讯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份的转让
吉林石纸将持有石岘纸业的27,877,140股股份转让给长沙讯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长沙讯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同意全部受让吉林石纸持有并转让的27,877,140股股份即占总股本5.22 %的股份。
2、转让价格及其支付
吉林石纸和长沙讯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商定转让股份的转让价格参考石岘纸业截止2015年5月19日近20日均价10.79元,折价70%为人民币7.55 元/股,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确定为每股人民币7.55元,股份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大写)贰亿壹仟零肆拾柒万贰仟肆佰零柒元整(¥ 210,472,407.00 )。
长沙讯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全部以现金方式向吉林石纸支付股份转让款项。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后十(10)日内,长沙讯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向吉林石纸一次性支付全额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大写)贰亿壹仟零肆拾柒万贰仟肆佰零柒元整(¥ 210,472,407.00 )。
3、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在吉林石纸和长沙讯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分别盖章,并由其各自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之后生效。
三、本次协议转让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的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生效,并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的情况。
四、出让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股份出让方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取得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六、本次权益变动的批准及决策程序
本次股份转让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提交之日起前 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卖石岘纸业股票的情形。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不存在会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义务披露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或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上述备查文件备查阅地点:吉林石岘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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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吉林石岘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于敏
2015年 5月27日
上市公司: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证券代码:600462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石岘纸业
股票代码:600462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沙讯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住 所:长沙市天心区竹塘西路180号天鸿小区他城时代公寓A1832房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竹塘西路180号天鸿小区他城时代公寓A1832房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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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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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产权及控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关系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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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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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已发行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购买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时没有继续增持石岘纸业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受让石岘有限持有的石岘纸业27,877,140股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石岘纸业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石岘纸业27,877,140股股份,占石岘纸业总股本的5.22%。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内容
2015年5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讯鼎信息与石岘有限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1、股份的转让
石岘有限将持有石岘纸业的27,877,140股股份转让给讯鼎信息,讯鼎信息同意全部受让石岘有限持有并转让的27,877,140股股份即占总股本5.22 %的股份。
2、转让价格及其支付
石岘有限和讯鼎信息商定转让股份的转让价格参考石岘纸业截止2015年5月19日近20日均价10.79元,折价70%为人民币7.55 元/股,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确定为每股人民币7.55元,股份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大写)贰亿壹仟零肆拾柒万贰仟肆佰零柒元整(¥ 210,472,407.00 )。
讯鼎信息全部以现金方式向石岘有限支付股份转让款项。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后十(10)日内,讯鼎信息向石岘有限一次性支付全额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大写)贰亿壹仟零肆拾柒万贰仟肆佰零柒元整(¥ 210,472,407.00 )。
3、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在石岘有限和讯鼎信息分别盖章,并由其各自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之后生效。
第四节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受让石岘纸业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没有买卖石岘纸业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资料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或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承诺函》。
4、本次交易双方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图们市石岘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沙讯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肖洲斌
2015年5月2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沙讯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肖洲斌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