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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5-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5-031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丽丽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凯先生、王莉萍女士、王淩女士减持股份的书面通知——由于个人财务安排,王丽丽女士于2015年5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95%;由于自身资金需要,王凯先生于2015年 3月 19 日至2015年5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30.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46%;由于自身资金需要,王莉萍女士于2013年5月9日至2014年5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1.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3%;由于自身资金需要,王淩女士于2013年5月6日至2013年8月2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5.81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8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丽丽女士、王凯先生、王莉萍女士、王淩女士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57.6302万股(不含前期已披露部分),占公司总股本的1.5428%。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指2015年5月26日前,“本次减持后”指2015年5月26日后。

      ■

      注: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指2015年3月19日前,“本次减持后”指2015年5月26日后。

      ■

      注: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指2013年5月9日前,“本次减持后”指2014年5月14日后。

      ■

      注:(1)王淩女士曾任公司副总经理,并于2012年2月13日任期届满离任,当时其持有公司股票23.6352万股。根据相关规定,离任申报满六个月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解锁50%,离任申报满十八个月后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解锁。

      (2)王淩女士离任公司副总经理后,曾于2012年11月9日减持公司1.825万股,此次减持行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诚信档案栏目公开披露。

      (3)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指2013年5月6日前,“本次减持后”指2013年8月20日后。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王丽丽女士、王凯先生、王莉萍女士、王淩女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上述承诺均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未违反其相关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王丽丽女士、王凯先生、王莉萍女士、王淩女士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和王丽丽女士系夫妻关系,王凯先生系王丽丽女士之弟,王莉萍女士、王淩女士均系王丽丽女士之妹。本次减持后,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3、本次减持的股东王丽丽女士、王凯先生、王莉萍女士、王淩女士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承诺:自王丽丽女士本次减持公司股票之日(即2015年5月26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含本次减持数量500万股)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四、备查文件

      1、王丽丽女士、王凯先生、王莉萍女士、王淩女士出具的《减持股票告知函》;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函》。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