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5月29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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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自2015年6月2日起,长安产业精选混合单个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应不超过100万元(即累计最高金额为100万元),如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超过上述限额的,本基金管理人将本着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决定是否拒绝,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限额的调整带来不便及资金的损失;
2、本公告就暂停长安产业精选混合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金额超过100万(不含100万元)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宜做出说明:
(1)在暂停办理长安产业精选混合的大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长安产业精选混合的其他业务正常办理;
(2)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3、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长安产业精选混合恢复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业务的具体时间等相关信息。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hanganfunds.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820-96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9日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
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13号)等有关规定,经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5月28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博腾股份(股票代码:300363)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采用交易所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