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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5-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15-039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16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如期于5月28日上午9时在公司办公楼101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9名,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张永利先生因出差未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以水泵站设备、电网升级改造、1#炉、冷床改造(设备)、设备升级-冷床、炼钢改造精炼炉本体、20MN快锻机(设备部分)、冷床系统(改造)、棒材生产线的生产及配套设备作为融资标的物,通过售后回租方式在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人民币肆亿元整(¥400,000,000元)、期限肆年的融资租赁业务,并由控股股东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040号《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事项公告》。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5-040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 公司因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拟在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人民币肆亿元整(¥400,000,000)、期限肆年的融资租赁业务。

      ●信达租赁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此项交易自双方签署协议之日起生效。

      一、交易概述

      公司因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拟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融资。以公司水泵站设备、电网升级改造、1#炉、冷床改造(设备)、设备升级-冷床、炼钢改造精炼炉本体、20MN快锻机(设备部分)、冷床系统(改造)、棒材生产线的生产及配套设备作为融资标的物,通过售后回租方式在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人民币肆亿元整(¥400,000,000)、期限肆年的融资租赁业务。

      上述融资租赁事项已经公司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甲方(出租人):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朱金叶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伍亿零伍佰贰拾肆万捌仟捌佰叁拾捌元整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品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水泵站设备、电网升级改造、1#炉、冷床改造(设备)、设备升级-冷床、炼钢改造精炼炉本体、20MN快锻机(设备部分)、冷床系统(改造)、棒材生产线的生产及配套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所在地: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西路52号

      5.资产价值:543,935,912.17元

      6.资产情况:设备共计25838项,本公司对25838项设备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利。在公司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25838项设备由公司按协议价格购回所有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水泵站设备、电网升级改造、1#炉、冷床改造(设备)、设备升级-冷床、炼钢改造精炼炉本体、20MN快锻机(设备部分)、冷床系统(改造)、棒材生产线的生产及配套设备。

      2.融资金额:40,000万元人民币。

      3.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件转让给信达租赁,同时再与信达租赁就该租赁物件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信达租赁公司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4年16期。

      5.租金及其支付:按季度等额本息支付

      6.年租赁利率:5.50%。当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四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时,租赁利率按《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调整。

      7.租赁保证金及手续费:保证金4400万元,手续费1400万元。

      8.担保方式:由本公司控股股东西宁特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9.起租日:信达租赁设备转让价款支付日。

      10.此项交易自双方签署协议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