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暨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5-059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暨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5.17元/股调整为不低于 5.12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96,711.80万股(含96,711.8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97,656.25万股(含97,656.25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5月25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5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一、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5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5年4月23日的总股本8,138,131,9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6元(含税),共计455,735,390.15元。
二、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于2015年1月5日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包括《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相关议案,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1、调整发行价格
根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由不低于5.17元/股调整为不低于5.12元/股。
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5.17元/股-0.056元/股) /(1+0)=5.12元/股
2.调整发行数量
根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96,711.80万股(含96,711.8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97,656.25万股(含97,656.25万股)。
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股数=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三、 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9日